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13万农业人口和城居3.3万人以及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开展、培训、检查考核、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发放养老金等一系列工作。
2、承担乡村教师、乡村医生、老放映员、独生子女生活补助代发工作。
3、承办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城乡养老保险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党务、聘用人员管理、督查督办、纪检监察、安全保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综合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规划。
2、财务室。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单位各项工作经费预、决算;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承担13万农业人口和城居3.3万人以及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开展、培训、检查考核、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发放养老金等一系列工作;以及乡村教师、乡村医生、老放映员、独生子女生活补助代发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双牌县城乡养老保险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即双牌县城乡养老保险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01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17.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了13万,主要原因是单位经费进行压缩。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01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17.61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9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57万元,占1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5.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29.7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57.2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1培训,人数28人,内容为养老保险培训;经费预算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01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2877.6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