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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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5-00737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5-06-30 17:42
    • 名称:2025年县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及年度任务清单
    • 文号:
    2025年县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及年度任务清单

    2025年度双牌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双牌县财政局

    公共普法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永州市地方性法规等。

    本部门法律

    普及内容

    重点宣传普及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会计法、税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反垄断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非说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以及其他预算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本单位

    普法平台

    双牌县人民政府网、局机关财政业务工作微信群

    责任领导、

    部门及普法

    联络员

    分管领导:秦端云

    责任部门:税政

    普法联络员:胡克能

    2025年度双牌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双牌县财政局

    重点普法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单位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4.制定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每年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2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因地制宣加强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4个典型案例。

    8.有乡村振兴联系点的单位,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总结工作。10.加强工作调研,谋划本系统“九五”普法工作。                

    11.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普法。

    12.深入学习宣传《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9号)。在执法过程,依法出具执法文件书、进行法律法规解读等宣传《办法》有关内容。通过举行听证会,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起到普及教育作用。

    13.深入学习宣传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局法治宣传栏(专题)、举办专题讲座等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宣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开展财政执法,并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14.深入学习宣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15.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过程中普法。

    16.深入学习宣传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注册会计师行业严惩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17.开展新公司法专题培训学习。在新出台或新修订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时开展法治宣传培训。

    18.深入学习宣传会计法,开展会计法实施40周年宣传活动

    附件4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网上公示网址

    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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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此表格无需加盖公章,各单位报送电子档备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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