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2-00193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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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2022-01-06 15:40 - 名称:
关于双牌县共享电单车项目招商比选的公告 - 文号:
为进一步完善双牌县公共交通出行系统建设,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方便市民出行,倡导绿色出行理念,减少污染,实现节能减碳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目前我县共享电单车市场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准增1家共享电单车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双牌县共享电单车合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在双牌县城区及工业园区增加投放共享电单车300辆,运营期间根据《双牌县共享电单车管理运营考核细则》增加或减少投放数量。
(三)资金来源:合作企业自行出资、自负盈亏,承担共享电单车相关停车位、停车设施建设及运营等费用。
(四)建设地点:双牌县城区及工业园区。
(五)运营期限期:3年(含试运营6个月)。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在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未发生违法经营行为;
(三)未被列入记录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选定后禁止分包和转包。
三、提交资料如下:
(一)企业信用查询情况(包括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二)企业基本情况资料;
(三)针对本项目所做的具体规划及实施方案;
(四)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或荣誉证书;
(六)有相应数量和相应从业资格的技术、财务、管理人员和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设备、设施;
(七)所投放共享电动单车质量认证书及车辆介绍;
(八)提交《双牌县共享电单车投运承诺书》(附件1)。
以上资料必须密封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交资料;以上资料所提供复印件必须为彩色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参加比选企业需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投资人的确定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集中评审的方式,通过各报名的企业对项目的认识、拟进入双牌市场后的工作方案和措施、企业实力等情况进行书面阐述,由相关单位组成的评选小组根据参选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选,择优选取适合实施本项目的企业。
五、资料递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地点: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
(三)联系方式
承办部门: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双牌县平阳路236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13787659877
六、比选说明
(一)未尽事宜,在具体签约谈判时协商;
(二)本次比选公告及相关事宜在双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三)报名时提交本公告“第三项”所列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