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2021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促进我县生猪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督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21〕1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0〕300号),我中心按照《双牌县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要求,经乡镇初审申报,现将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拟扶持对象予以公示,拟扶持对象名单及相关情况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月5日至1月12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报双牌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匿名电话、匿名信函恕不受理。
举报受理电话:7722325、13974699088
双牌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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