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以来,陕西省咸阳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结合多年市场监管工作经验,笔者认为在新的市场监管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存在几个薄弱环节,需认真对待并加以研究。
监管合力有待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需多个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实现有效监管。在一些地方,各部门、各环节衔接不够紧密,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真正形成。在市场监管系统内部,食品监管按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4个领域划分职责并设置机构,各机构职责容易存在交叉,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不扎实的现象仍存在。
监管水平有待提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运用不足,监管手段较落后。日常监管执法、食品抽检由不同机构负责,联合检查较少,难以实现快速发现、判断、处理问题,监管效率不高。
机构整合有待深入。当前,国家、省、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基本整合到位,但一些地方的乡镇监管站(所)未完全整合到位,原基层工商所、食药监管所隶属于不同部门,执法力量组织协调难度大。
社会共治亟须加强。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形成。食品生产和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需加强,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维权理念待提高。
宣传方式有待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形式较单一,灵活性和针对性欠缺,宣传主动性有待增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从七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是充分发挥机构综合协调作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反应灵敏、无缝对接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各职能部门间资源、信息共享,增强监管合力。
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选拔任用工作能力强、敢于承担责任的干部到重要岗位。对不作为、乱作为人员严肃处理,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风清气正、高效廉洁。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加强宣传工作。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商超“五进”活动。
四是推动社会共治。邀请专家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规进行解读,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推动成立食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治理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延伸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五是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推进内设机构整合,可以考虑将食品流通监管、餐饮监管两个内设机构合并,提升监管效率。尽快完成将原工商所、食药所整合为市场监管所的工作,充分发挥末端监管作用。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现代化执法装备配备。推行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联络员)制度。
六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推进“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工作。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确保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七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信用披露、信用管理制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食品行业从业者培训力度。组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主动上门检验,助力企业发展,促进其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