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新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发〔2025〕4 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县组织重新制定了《双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为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双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相关内容,现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自《湖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湘发改规划〔2018〕373 号)、《湖南省新增1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湘发改规划〔2018〕972 号)印发实施以来,对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改善、空间格局优化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上述两个规范性文件已到期失效。现为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多规合一’,以及适应国家和省最新的产业政策调整,需对《双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进行重新制定。
该清单重新制定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明确各类型管控产业门类并提出相应管控要求,逐步约束和引导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产业转型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共中央办公厅⠂༯span>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2024年3月)、《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发改规划〔2016〕2205号)、《中共湖南省委⠂༯span>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20〕9号)、《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湖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湘发改规划〔2018〕373号)、《湖南省新增1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湘发改规划〔2018〕972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新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发〔2025〕4 号)等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
双牌县属于水源涵养型重点生态功能区。《双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县域为编制单元,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主体功能定位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乡镇(江村镇、茶林镇、何家洞镇、塘底乡、上梧江瑶族乡、五星岭乡、打鼓坪乡、阳明山自然保护区、打鼓坪国有林场、五星岭国有林场)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单元。该清单在充分对原负面清单进行综合评判,以及结合县域现有自然资源和产业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文件要求重新制定而成。清单内容按产业门类分为限制类和禁止类两种管控类型,涉及国民经济4门类15大类23中类31小类。其中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2门类4大类4中类4小类;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4门类12大类19中类27小类。
(一)限制类
主要指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国家、省行业准入条件和规定,不利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保、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加快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列入该清单限制类的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和允许类,在本县具有一定资源要素禀赋,但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
(二)禁止类
主要指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或行业规定的最低标准等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列入该清单禁止类的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且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和允许类,但在本行政区不具备资源要素禀赋,且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
四、内容须知
(一)清单所列产业不涉及由国家规划布局的产业(如核电、航空运输、跨流域调水等)。
(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必须遵守,有关要求不再在清单表格中复述。清单所列产业的规模(或产量)、布局(或范围)、生产工艺(或装置)、清洁生产水平等管控要求,均按照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各行业规范条件产业准入条件、地方相关规划及产业准入政策等制定。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等应依法依规管控的区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公示及意见征询
目前重新制定的《双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属于征求意见稿阶段,为完善该清单相关内容和确保清单能够落实实施,现正式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并征求完善意见。
双牌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