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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 报 告
  • 发布时间:2018-11-30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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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
  报  告
  2018年11月22日在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龚文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县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确定的年度收支目标,以收入增长为核心,以提高保障能力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为重点,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确保了全县财政运行的基本稳定。
  1-10月,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40061万元,为年初预算6.122亿元的65.44%,同比增长3.45%。其中,按收入级次划分: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8837万元,同比增长5.3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8684万元,同比下降3.59%;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540万元,同比增长8.22%。税收收入完成31664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79.04%,同比提升1.39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8397万元(今年上级要求总量控制在8700万元以内),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29.12%。按征管部门划分:原国税部门完成12387万元,为预算2.35亿元的52.71%,同比增长5.88%;原地税部门完成19903万元,为预算2.95亿元的67.96%,同比增长4.72%;财政部门完成7772万元,为预算8220万元的92.13%,同比下降3.11%。
  1-10月全县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05548.96万元,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支出78756.02万元,上级追加支出26792.94万元,同比下降15.84%,下降的原因是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改变了核算方式,导致口径不一致,今年将已拨付的2017年度以前的上级专项支出27426万元,不再做支出,直接冲减了往来款。民本民生支出75688.0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71.71%;财政八项支出72667.91万元,占预算支出的68.85%。重点确保了工资和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了保稳定、保民生的支出、重点项目建设支出以及上级重点检查专项资金支出。
  总体来看,前10个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举步维艰。1-10月我县财政收入工作紧紧围绕确保稳增长的工作大局,努力克服经济运行压力下行、税源短缺、政策性减税退税、自然性减收、财政支出进度和项目进展缓慢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积极拓展收入征管渠道,攻坚克难,与去年同比虽然增长了3.45%,但只完成年初预算6.122亿元的65.44%,特别是税收收入增长更是不理想,财政收入增长举步维艰。
  二是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不足,未形成有效投入。1-10月,本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和保民生的支出进度较快,但上级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支出由于项目启动缓慢、开工不足、部分完工项目未审计未结算等多种原因造成进度不够,个别资金沉淀较多。
  二、全县财政预算拟调整情况
  (一)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及基本原则
  在今年的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收支结构均发生了较大变化,按照政府确定的依法理财的指导思想和新《预算法》的管理要求,需要将整个收支结构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导致收支结构发生变化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减收因素多,减收数额大,收入计划难以完成;二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支出结构发生了变化;三是上级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收支发生了较大变化;四是政府性基金收支发生了较大变化。
  结合上述变化因素,在调整预算中坚持了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收支平衡、量财行事的原则;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三是坚持大方向不变、局部调整的原则。
  (二)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拟调整情况
  1、对收入方面的调整。
  一是关于本级财政总收入。年初财政总收入计划为6.122亿元,增幅为12 %。由于我县今年面临税源短缺,政策性减税、退税等多方面不利因素:(1)政策性减税持续扩大。今年国务院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征收体制,预计全年减收700万元以上。一是从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原来17%和11%分别调整为16%和10%;二是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提高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三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自2018年1月1日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个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等等;(2)政策性退税减收严重。因受退税政策影响, 预计全年短收企业税收4000万元以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要求,原县国税局1-10月累计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1132万元,退还以前年度预缴税款1052万元,共计退税2184万元。预计后两个月还需退税136万元。南岭化工、南岭民爆、乐福地和新祥公司等企业因退税和市场疲软影响,税收出现大幅下滑,减收十分严重。从目前落实情况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仅南岭民爆比去年减少税收1500万元左右;(3)自然性减收十分明显。1-10月全县水电企业同比减收1591万元。因受天气影响,降雨量减少,今年1-10月双牌水电站发电量同比减少2亿度左右,其他水电站的发电量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减少,因此税收减收较大。与去年相比,今年水电企业减少税收2500万元以上,其中双牌电站比去年减少税收1500万元左右,阳明山电站湘能公司减收500万元左右,五里牌电站鸿鑫公司减收100万元左右;(4)重点项目建设税收降幅严重。今年以来,中央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清理和规范政府性融资举债的政策,导致融资渠道受阻,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加大。因此,在实施“调、停、缓、撤”一系列措施的影响下,我县重点项目建设的数量和投资规模骤减,在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中因大部分开工不足,致使税收都无法实现。全县49个重点项目年初拟定的税收任务为3328万元,1-10月仅入库税收1040万元(见表二),同比减收2025万元,与去年全年实现税收6730万元相比,预计今年比去年将减少税收4000万元左右;(5)支出进度缓慢税收难以实现。由于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造成部分项目资金滞留,出现“资金等项目”的现象,一时难以形成支出,没有实物工作量,税收无法实现。截止2018年10月底结存2016年-2017年专项资金达31420万元。
  由于以上不利因素的影响,结合我县1-10月收入征管情况,财政总收入增幅拟调整为8 %,全年计划为5.91亿元,拟对税务及财政目标任务做适当调整:原国税块拟调整为2200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500万元,下降6.38%,较上年增加1695万元,增长8.35%;原地税块拟调整为29500万元(含地方教育费附加11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增加2966万元,增长11.18%;财政块拟调整为760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20万元,下降7.54%,较上年减少216万元,下降2.76%。
  收入调整后,收入级次相应发生了变化。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768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147万元,下降2.95%,较上年增加1223万元,增长3.35%;上划中央收入1679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751万元,下降4.28%,较上年增加2334万元,增长16.14%;上划省级收入461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92万元,下降3.99%,较上年增加873万元,增长23.32%(见附表二)。
  财政总收入调整后,税收收入为5.04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85.28%,比年初预算高1.18个百分点。
  二是关于上级补助收入。年初上级补助收入安排71830万元,预算调整拟安排10891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7084万元。其中:(1)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非财力性)拟调增12138万元,其中: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调增26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调增1242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调增274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调增14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调增1642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调增5052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增1051万元;(2)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拟调增23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调增413万元,公共安全调增228万元,教育调增2496万元,科学技术调增17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调增6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调增40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调增618万元,节能环保调增2102万元,城乡社区调增236万元,农林水调增2702万元,交通运输调增150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调增16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调增50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调增905万元,住房保障调增6303万元,其他支出调增80万元;(3)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拟调增1900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调增1900万元(见附表一)。
  三是关于债务转贷收入。年初债券转贷收入安排8800万元,预算调整拟安排3496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616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额度17900万元(均指定专门用途,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还本13000万,湖南森林可持续发展德元项目贷款1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3300万元,人居环境600万元。预算调整时将易地扶贫搬迁还本13000万、湖南森林可持续发展德元项目贷款1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1400万元列当年预算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9100万元;置换债券额度1706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7060万元。
  四是关于调入资金。调入资金调增6400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土地出让金收入从年初预算10000万元调整为15000万元,从盘活存量资金调入6000万元调整为7400万元。
  2、对支出方面的调整
  按照预算调整的基本原则,支出拟调整如下:
  本级一般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138690万元调整为189948万元,调增51258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维持年初预算不变,新进人员增支与年初预留基本一致,(2)公用事业经费支出由年初预算74026万元调整为90100万元,调增16074万元,(3)上级专项补助支出由年初预算34956万元调整为70140万元,调增351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了调整预算的范围,确保了预决算的一致性。
  支出具体分科目调整情况如下(见附表一、表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年初24717万元调整为24976 万元,增加259万元,一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13万元;二是增加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685.00万元,主要调增项目有:(1)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从年初预算1660万元调整为2045万元,调增385万元,主要是调增了棚户区改造购买服务385万;(2)调增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费100万元;(3)修缮购置费从年初预算600万元调整为800万元,调增200万元,主要调增项目有:①农村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购置费98.19万元;②民调中心网络平台建设资金33.60万元;③消防大队购置急需应急救援装备68.61万元;④《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丛书征订经费21.6万元);三是减少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839万元,主要项目有:(1)表彰及奖励经费从年初预算1800万元调整为1500万元,调减300万元;(2)会议费从年初预算40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调减100万元;(3)跑项争资、招商引资、项目前期经费从年初预算1000万元调整为700万元,调减300万元;(4)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从年初预算100万元调整为20万元,调减80万元;(5)信访救助维稳从年初预算118万元调整为59万元,调减59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由年初5991万元调整为6680万元,增加689万元,一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89万元;二是增加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200万元,主要是调增了2018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200万元。
  3、教育支出由年初20735万元调整为25764万元,增加5029万元,一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738万元;二是增加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1291万元,主要是调增了教育两项督导追加支出1291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由年初232万元调整为410万元,增加17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78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年初1208万元调整为1818万元,增加61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1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年初21045万元调整为29481 万元,增加8436万元,一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7806万元;二是增加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880万元,主要调增项目有:(1)调增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按新办法计算补发的退休费600万元,(2)调增老师满30年教龄退休及省级劳动模范退休补发240个月5%的工资计280万元;三是减少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250万元,主要项目有:(1)调减就业资金配套200万元,(2)调减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费用50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由年初11630万元调整为12356万元,增加726万元,一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761万元;二是增加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22万元,主要是调增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22万元;三是减少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57万元,主要是调减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财政配套57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2675万元调整为2517万元,减少158万元,一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36万元;二是增加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60万元,主要是调增了“创文创卫”专项资金60万元;三是减少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454万元,主要是调减了全县规划设计专项经费454万元。
  9、农林水支出由年初18878万元调整为30829万元,增加11951万元,一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9396万元;二是增加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2570万元,主要调增的项目有:(1)湖南森林可持续发展项目德元贷款1000万,新增债券指定项目,省财政直接拨专户;(2)脱贫攻坚扶贫配套1000万元,其中:教育扶贫400万元、医保扶贫600万元;(3)国有林场改革支出526万元,其中:林场退休人员3-12月补差提标11万/月计110万元,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人员按新工资补差2015年10月-2018年2月共236万元,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按新工资补差2015年10月-2018年12月共180万元;(4)调增森林公安局2018年执勤津贴44万元;三是减少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调减了大学生村官工资及各项保险资金15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由年初7536万元调整为10438万元,增加2902万元,一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502万元;二是增加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1400万元,主要调增了农村公路建设1400万元,新增债券指定项目,预算列收列支。
  11、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由年初2516万元调整为2876 万元,增加360万元,一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60万元;二是增加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200万元,主要调增了产业发展资金200万元。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年初326万元调整为831万元,增加50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05万元。
  13、金融支出由年初5万元调整为15万元,增加1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由年初857万元调整为1763万元,增加90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905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由年初3679万元调整为22982万元,增加19303万元,一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303万元;二是增加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13000.00 万元,主要调增了易地扶贫搬迁13000万元,新增债券指定项目,省财政已直接扣除资金,预算列收列支。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由年初463万元调整为473万元,增加1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万元。
  17、总预备费由年初1400万元调整为1600万元,增加20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200万元,其中:(1)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40万元,(2)2018年县委网信办开办及专项经费61万元,(3)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工作相关经费46.8万元,(4)看守所医疗专业化建设与正常运转所需资金30万元,(5)“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培训经费33.36万元。
  18、债务还本支出由年初4911万元调整为2002 万元,减少2909万元,主要是调减了已置换地方政府债券年初已列预算应还本金2909万元。
  19、债务付息支出由年初4311万元调整为4101万元,减少210万元,主要是调减了长沙银行借款利息210万元。
  20、其他支出由年初4530万元调整为5030万元,增加500万元,一是增加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1000万元,调增了非税收入安排公用经费1000万元,主要是调增了四个林场非税收入安排公用经费1000万元;二是减少了公用事业经费支出500万元,主要是调减了法院、检察上划支出500万元。
  21、置换债券支出由年初0万元调整为17060万元,增加1706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7060万元(线下列收列支科目)。
  3、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上述收支拟调整方案,初步测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6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89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59万元,调入资金2338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900万元,收入合计1901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016万元,上解支出2130万元,地方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02万元,支出合计19014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万元。线下置换债券收入与置换债券支出均为17060万元(见附表一)。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拟调整情况
  1、对收入方面的调整
  2018年本年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57930万元,比年初预算18253万元,增加39677万元,增长217.37%;其中:(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整为57770万元,比年初预算18058 万元,增加39712万元,增长219.91%,主要是增加了泷兴集团购置工业园等11块地的土地收入37500万元及土地增减挂收入10000万元;(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收入调整为60万元,比年初预算95万元,减少35 万元,下降36.84%,主要是房地产开发面积较去年同期减少。
  2、对支出方面的调整
  2018年本年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47411万元,比年初预算8841万元,增加38570万元,增长436.26%;其中:(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43212万元,比年初预算8524万元,增加34688万元,增长406.95%(见附表五);(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调整为162万元,比年初预算197 万元,减少35万元,下降17.77%;(3)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1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4)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2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5)上级追加资金安排的支出调增39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7.5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57万元,农林水支出162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70.5万元。
  2018年调出资金150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5000万元,增长50%。
  (三)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上述收支拟调整方案,初步测算,本年基金预算收入579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52万元,收入合计62499万元。本年基金预算支出47411万元,调出资金15000万元,支出合计6241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8万元(见附表四)。
  三、下一步的措施和建议
  (一)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税务部门要借机构改革契机,进一步加强深度融合,共同研究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排查征管漏洞,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征管服务,实现精细高效管理的新型税务征管模式,防止因职责不清或信息不对称导致征管效率低、税收跑冒滴漏的现象。同时,加快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加强部门联合稽查,查漏补缺、挖潜增效,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颗粒归仓”。积极开展收入征管攻坚战,确保收入目标按调整预算顺利实现,做到不短收、不空转,形成实际可用财力。
  (二)加快重点项目工作进度。一是按照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各指挥部和实施单位要加快各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快对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查找具体原因,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尽快开工;对开工或在建的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对完工项目,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尽快办理竣工决算。11-12月力争完成重点项目税收1600万元以上;二是国土部门要加快土地征地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市里下达征地拆迁百日攻坚征地1208亩上报审批任务,力争12月底前缴纳耕地占用税1800万元。
  (三)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和土地增减挂工作力度。加快县公墓区、阳明山二级客运站和县疾控中心的资产处置,确保年内完成土地出让收入10000万元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000万元;加快土地增减挂工作,新增耕地面积2000亩,完成收入10000万元。
  (四)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目前,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管理,建立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倒逼机制,梳理盘点、列出台账、对表算账、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专项资金按时形成支出。针对目前各单位专项资金结存数额较大,支出进度缓慢,使用效率不高的情况,县人民政府已拟出台“双牌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对支出进度落后且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采取约谈、通报、核减预算和转移支付等措施,同时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问责。
  (五)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严格依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将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必问责,适应“过紧日子”,把省下的钱用于保障民生支出。要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控制新开支出口子,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清收结余结转资金、严查违规支出,勤俭节约办事业,精打细算过日子,全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努力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同时,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统筹管理,千方百计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全力保民生所需、保发展重点、保各项改革政策到位,让财政“资金量”及时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实物量”。

双牌县2018基金预算调整收支总表

2018年调整一般公共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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