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行政征收 | ||
实施主体 | 县地税局 | 行使层级 | |
实施依据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 为引导和调控文化事业的发展,从199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 ||
流程图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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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行政征收 | ||
实施主体 | 县地税局 | 行使层级 | |
实施依据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 为引导和调控文化事业的发展,从199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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