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申请设立的外资企业,其产品涉及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或者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应当依照有关管理权限事先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同意。
永州市政府2014年1号令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第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