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盖章):双牌县环境保护局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相关 依据 |
备注 |
1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
拟定本县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
双牌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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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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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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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实施地方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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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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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评、决策环评、政策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环保“三同时”、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污染减排、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
建立健全各类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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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和省规定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区域和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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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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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全县重大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和重要产业、重点区域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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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全县主要污染物五年减排规划及年度减排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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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总量控制相关政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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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乡镇政府污染减排情况并公布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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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环境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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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和相关配套政策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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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县级管理企业单位排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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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内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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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排污申报登记、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和执行环境监察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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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划,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编制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水、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辐射放射、机动车排气等污染防治专项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固体废物、辐射、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电磁辐射放射性废物等污染物、污染源防治的控制。 |
参与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并参与规划评估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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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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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县级其他部门计划、规划中环境保护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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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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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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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大气、水体、噪声、光、恶臭、机动车、固体废物、辐射环境等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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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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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土壤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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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辐射环境等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工作和监督管理。 |
监督实施全县大气、水体、噪声、光、恶臭、机动车、固体废物、辐射环境等污染防治专项规划 |
双牌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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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水质良好湖泊环境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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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工业场地污染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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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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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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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行政许可落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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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企业落实固体废物行政代处置和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转移联单等环境管理制度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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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管理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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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调查处理因固体废物引起的污染事故、环境纠纷、生态破坏事件和重大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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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管理全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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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市环保局指导全县固体废物管理的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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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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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县本级污染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对县管污染治理项目立项提出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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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环境管理。 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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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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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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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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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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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保护区,负责新建的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查工作,承办县内新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预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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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县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并负责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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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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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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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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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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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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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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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预审。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制定我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双牌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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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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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预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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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辖区内含有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废物转移、贮存、处理、处置的核与辐射安全防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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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和开展全县辐射环境安全与防护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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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全县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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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核与辐射污染治理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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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建设,优化环境监测点位的设置,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管理,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监测建设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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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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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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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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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编制和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协助市局发布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组织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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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县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持证上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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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县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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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规范和监督全县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其他环境保护执法部门环境执法行为,对各类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进行稽查。 |
拟定全县征收排污费预算;负责全县排污费核定收缴工作 |
双牌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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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排污费收缴、稽查工作;建立征收排污费台帐,管理排污收费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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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新(含改、扩)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执行情况、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等现场监督检查,组织县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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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县级环境信访事项,负责信访、群众举报的答复处理,指导和规范全县环境信访工作;负责重大的、跨区域的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污染纠纷的现场调处、情况通报和联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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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查处属于县本级的环境违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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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县监察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业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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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负责环境应急和污染事故纠纷处理。负责编制全县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相关污染企业依法编制本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协助处理市内跨区域、流域或者重、特大环境事故和污染纠纷。 |
环境污染事故预测与预警工作 |
双牌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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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整理、报告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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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环境应急响应,参与污染事故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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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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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检查环境污染事故后生态修复措施的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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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指导全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健全全县企事业环境行为信用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绿色产业、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采购、绿色税收等政策,按职责监督实施。 |
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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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组织申报和参与管理中央、省级、市级环保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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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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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绿色产业、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采购、绿色税收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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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全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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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全县企事业环境行为信用体系,组织实施全县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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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负责指导全县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编制全县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创新、重大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县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科技示范与推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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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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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推动全县循环经济发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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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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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
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
双牌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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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县环境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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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环境保护重大新闻发布,协调重要环境新闻采访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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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相关纪念日的重大主题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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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县绿色系列创建的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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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县全民环境教育及其生态、环保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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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全县环保NGO和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推动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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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县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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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环保舆情研判、处置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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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全县环境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编制并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理处置情况信息,推动环境政务信息公开,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
组织编制环境信息化建设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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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管理环境信息网络及电子政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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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发布环境政务信息、环境质量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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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公布评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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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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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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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 將全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直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实行目标管理,并对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制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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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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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县环保系统领导干部环保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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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县环保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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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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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全县环境保护行政表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