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管
分享到:
春节食品消费警示
  • 发布时间:2017-01-11 09:24
  • 来源: 双牌政府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春节即将来临,各类节日聚会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将进入高发和多发期,为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保障饮食安全:
  一、选购食品原料时,应选择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采购食品,选购食品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内容,是否在保质期内。要注意索取发票、购物小票等凭证。
  二、家庭聚餐,应注意就餐时间,尽量在2小时内食用完,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重新热透,剩余蔬菜不要隔夜食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食品,应立即停止进食。
  三、外出就餐,应选择公示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设施好、干净整洁的餐馆就餐。食用自助餐,要防止生熟交叉污染,吃火锅应注意将食物烧熟煮透后再食用,取用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分开使用。同时,注意节制饮食,以免增加肠胃负担。并妥善保存消费发票等凭证。
  四、谨慎食用沙拉、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熟卤制品等高风险食品,食物打包要谨慎,打包后的食物应冷藏处理,存放时间以不隔餐为宜,再次食用时应烧熟煮透,蔬菜类尽量不打包。
  五、网购食品要选择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的第三方平台或网站,查看网店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不到没有在网页上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的网店购买食品,要保存好有关票证。
  六、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及时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
主办单位:双牌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双牌县政务服务中心
湘ICP备14001799号 湘公安网备431123020001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3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