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权责清单 > 权力清单
分享到:
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电子网络监控
  • 发布时间:2016-11-22 10:14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
<
类别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使层级
实施依据

《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7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号公告)第三十一条: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电子网络监控及其制度建设,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网络信息化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销售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及时录入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销售信息,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流程图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
主办单位:双牌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双牌县政务服务中心
湘ICP备14001799号 湘公安网备431123020001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3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