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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和未实行游戏、游艺分区经营、进行有奖经营活动时,奖品目录未到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 发布时间:2016-11-21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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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县文体广新局行使层级
实施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不得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二)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应当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三)不得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四)实行游戏、游艺分区经营,并有明显的分区标志;(五)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区。

第三十条  游艺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八条予以处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五十条予以处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七条予以处罚。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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