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主在职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经济发展措施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措施,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查和申报,监督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负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
(五)负责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意见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申报;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编制并下达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对县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监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库建设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六)负责贯彻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意见,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意见措施;研究和贯彻执行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按上级要求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研究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县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政策,研究拟定全县重大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依法组织价格听证会和价格专家论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参与审批事业性收纳项目及收费标准。负责管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规范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负责依法地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指导全县价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类收费中的违法行为,协助上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调查价格垄断行为,指导全县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负责指导价格公示、价格自律、价格诚信、价格信息等价格服务工作,推行明码标价。负责依法组织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三)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发改委:钻研国家的新政策、新动向,科学拟定2016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草案,当好县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密切关注国家和省的资金投向政策,经常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获取政策信息,力争使更多的项目得到上级资金扶持;抓好国家绿色能源示范,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湘江流域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石漠化治理等重大项目的争取;突出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改造工程、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工程等重大项目的争取,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的融资工作;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扫尾工作,及时修改完善规划纲要;进一步充实“十三五”重大项目,完成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物价:控制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合理区间;抓好价费监管,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主要是加强对涉企、涉农收费、教育、医药、电力、通信、房产、客运票价等方面的价格监管。
三、单位的基本情况
本单位属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24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9人;退休19人,长期聘用的临时工 6人,借调工作人员1人,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数5人。单位主要资产有:小轿车2台。
四、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单位组织收入343万元:其中一、正常经费拨款303.7万元(基本工资131万元,津贴补贴105.7万元,公用经费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万元,业务经费14万元,办案经费24万元,价格调节基金经费10万元})
二、上年结转39.3万元
(二)支出预算:
(一)2017年单位基本支出334.3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48.55万元(基本工资97.6万元,津贴补贴85.7万元,奖金15万元,医疗保险7.1万元,残疾人保障金1.85万元,工伤保险1.8万元,养老保险3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万元,其中:退休费1万元,独生子女奖励金1万元,住房公积金20万元,其他4万元。
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9.8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公车运行费2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4万,福利费4万元,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10万元。
(二)项目支出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8.65万元,一、物价鉴定及平抑物价管理支出5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其他2万元。
二、党建专项支出3.6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按“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分别列示。
五、收支结余情况
2016年年初我委与物价、统计合并,县财政安排三个单位的预算总收入599.32万元,但根据县政府精神,统计局独立核算,因此发改委2016年的财政预算拨款总收入313.4万元,总支出338.5万元,收支相抵-25.1万元。
六、预算安排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物价局原收费项目已取消,收入减少,职能没减少,支出没减少。
2、发改与物价合并后,工作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因此形成收支不平衡,建议追加预算。
3、上级追加资金及县批经费,没有列入本级部门预算;具体执行过程中,凡上级追加资金及县批经费,按上级核定科目核定增列收入及支出,年终报告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