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县政府法制办主要职责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县政府双政办发[2006]25号文件规定,双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
(二)组织起草县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修改。
(三)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和办理省人大、省政府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立法调研等。
(四)负责《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实施的具体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部门改善行政执法活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的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行政程序违法行为予以登记和公布。
(五)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反馈;办理县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负责承办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废止工作;向市政府报备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等。
(六)负责对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的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活动;办理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七)负责依法审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指导全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工作。
(八)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和情况交流。
(九)负责为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办理行政法律事务,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会同财政部门对县级行政赔偿案件的审查和错案追偿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4年收入预算35.67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25.30万元,专项拨款4万元,上年结余6.37万元。
(二)支出预算35.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30.87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30.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赞助、扶贫、防火等其它各项开支。
(二)项目支出4.8万元,系行政执法监督与考核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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