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求助信
收文单位: 县电子政务办 来信时间: 2019-07-08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未办理
信访内容: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杨新庚,现年49岁,家住何家洞乡坪里口村67号。本人于1992年至2000年在双牌县城开办“永得利”家俬店,经营8年,获利微薄;2000年至2008年在双牌县城与人合伙开办“福玉楼”酒店,经营8年,仍然获利微薄;2008年几经周折,我借高利贷注册“永州市新亮点装饰有限公司”,本想大干一场,但因管理不善,且市场行情萧条,血本全无,我不幸在2016年反欠一大笔债务,公司因此宣告破产而转让他人经营。
尽管如此,我亦然几经努力在长沙市托代办公司又注册了“湖南大唐天下装饰有限公司”,然而终因我缺少文化和经营能力不幸现在已经不能继续经营下去。目前我年近五十,却面临负债累累,体弱多病,老婆离婚,不孝独子也被牵连债务中,常年在外省靠卖体力为生,生活过得风餐露宿,对我不管不问也无能力照顾。
目前我已经积劳成疾,已经不能再下田地干活,丧失了基本的劳动潜力;我的生活过得捉襟见肘,常常是有这顿,没下顿,生活十分艰苦。此刻我的生活难以为继,但我听说中央对特殊困难的农民有政策照顾,能够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于是,我特向上级领导申请贫困户和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请求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回文单位: 办理时间: 2019-07-25
内容:

收悉,我镇高度重视,我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与贤源村驻村干部联合下村调查。经查,杨新庚常年在外,在今年城乡低保动态调整时,他并未向贤源村委会提交低保申请书,也未配合镇干部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根据双牌县民政局《双牌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杨新庚儿子已经大学毕业,其本人也有劳动力,且未向贤源村委会提交低保申请书,也没有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杨庚新未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申请,镇民政办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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