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关于《关于永州市双牌县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失信、不作为的报告》(办件编号:2018122900274)的求决
收文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 来信时间: 2019-04-24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致:永州市双牌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于双牌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知悉《关于永州市双牌县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失信、不作为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于2019年4月8日处理的回复意见,在经历了市、县等多级领导的关注后,很荣幸,在历经了130天后,终于查询才知悉了双牌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于2019年1月23日致双牌县指挥中心的《关于阳明山村胡支武写信到市县区信箱反映问题的回复函》(以下简称“回复函”)。
根据回复函的调查及处理建议,并将近期情况汇报如下:
1、2014年6月10日,曾经向管理局及国土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见附件),经过了近五年,期间多次汇报建设情况,一批批领导调走,现整齐、统一退线的房屋已经基本完工,又一年梅雨季的情况下,称新建房屋占用耕地,属于违法建房,请有关领导查实;且未见《停工通知书》附后。
2、电表开户工作,由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在提交报告的130天期间,未收到管理局对回复函所述承诺的汇报及调查要求,于2019年4月1日,曾收到有关领导“微信”转帐的2016年缴纳的电表开户费。
3、“现居住住房已有近百年历史,年久失修,住房已部分垮塌严重、存在大量裂缝,不能满足遮风避雨,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房屋随时可能会倒塌;住房周围卫生情况恶劣、生活极度不便”;“老人行动不便、抵抗力低”等等事实情况,回复函称“反映的其它问题失实”,还请领导明示,以让群众百姓清清白白生活,相信领导不会与2018年12月24日“我都还没起高音!”的领导同流。
4、已梅雨季节,连日下雨,现居住房屋随时可能会倒塌,房屋下也常有路人经过,年前结清新建房屋的工程款后,63岁的农民百姓已无力修缮,恳请领导尽快进行妥善处理。
5、2019年4月11日,已向管理局提交《求决》(见附件),还望领导垂问。
再次感谢领导给予回复,有担当、不推诿、有作为,能深入农民群众调查,承担起自己应做的工作,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避免安全、环境卫生事故,不作恶势力的保护伞,让我们农民群众生活的清白、踏实、安全、无忧。
特此求决,为盼。

附件:《申请报告》及《求决》(已发至县人民政府所公布邮箱:spxxzx@163.com)

回文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 办理时间: 2019-05-13
内容:

关于阳明山管理局阳明山村三组胡支武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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