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教师职称评定
收文单位: 咨询投诉(双牌) 来信时间: 2023-02-24
来信类型: 组织人事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女友是双牌县某学校的一名教师,今年3年服务合同年限到期,计划今年9月正式离职,二级教师职称于去年下半年申报,现教育局通知可以职称评审已通过,但被告知不续签聘用合同就无法拿到已通过的职称。我想请问一下是否有文件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时必须要和单位续签订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评定,据我了解很多学校并无此规定,那这一规定是否合法,不续签就不予评定。
回文单位: 双牌县-双牌县教育局 办理时间: 2023-03-01
内容: 经电话与当事人沟通,贴文系发帖人未理解政策所发,通过政策解释,发帖人已无异议。
相关附件: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在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