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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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019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6-10-10 10:42
    • 名称:2016年双牌县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文号:
    2016年双牌县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6年双牌县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特编制了《双牌县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双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p.gov.cn/spxxgkpt/index.html)或双牌县房产局门户网站(http://www.sp.gov.cn/spxxgkpt/xfcj/default.htm)中“政务公开”栏目上查阅或到双牌县房产局相应办公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机构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

    2、人事信息: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3、部门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4、规划计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5、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6、统计信息:房产局月统计报表、年统计报表。
       7、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8、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服务指南

    9、政务信息年度报表:年度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双牌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双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双牌县房产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双牌县双电西路(大市场门口)

    办公时间: 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6-7722850    传真号码:0746-7722850

    邮政编码:425200      

    3.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本机关通过制定收件单、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单等示范文书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请参见《双牌县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察室投诉。
       通信地址:双牌县双电西路(大市场门口)
       邮政编码:4252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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