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阳明山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分享到: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143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5-08-03 20:04
    • 名称:关于印发《阳明山管理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新审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印发《阳明山管理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新审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管发[2014]14

     

    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关于印发《阳明山管理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重新审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局直各单位:

    现将《阳明山管理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新审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二O一四年八月十日


    阳明山管理局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新审核认定工作

     

    为全面提升我局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市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根据省民政厅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的要求和县民政局、县监察局《永州市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从今年开始,每年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重新申报和审核认定,防止“一朝纳保,终身享受”。现就如何搞好我局2014年城市低保重新审核认定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局现已享受的城市低保对象和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申请低保的城市困难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和重新审核认定,通过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手段,公平、公正、公开确定城市低保对象及保障待遇,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而纳入保障范围的城市低保对象,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则退”。

    二、政策和标准

     (一)低保认定标准

    2014年全局城市低保标准为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330元的困难家庭。

    (二)下列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各村、单位对原保障对象要实行100%入户调查和信息比对,对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13年内私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2、家中购买使用摩托车、电脑等高档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

    3、家中有小汽车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的;

    4、家庭有高档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的;

    5、家庭饲养观赏宠物的;

    6、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高收费学校就读的。

    7、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8、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9、不按规定重新写出申请并参加年检年审,不按实申报家庭收入的;

    10、无正当理由两次经介绍拒不就业或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11、家庭因征用土地“农转非”并自愿一次性领取补偿金在3年之内的;

    12、购买户口“农转非”3年之内的;

    13、不配合家庭收入情况调查或弄虚作假的;

    14国家公职人员及社区居委会干部的父母、未成年子女、配偶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员;

    15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有一人领取退休工资的;

    16、低保对象重新就业,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由企业缴纳养老金的;

    17、子女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家庭有经常性收入的;

    18、丧偶或离异后重新组成家庭,有稳定收入的;

    19、患病后身体恢复正常,能参加劳动的;

    20、有小车、店面、房屋出租等经营收入,家庭条件明显不符合享受条件的;

    21、没有说明子女情况、子女有赡养能力的;

    22、低保对象已死亡的。

    (三)下列人员要优先考虑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

    在重新审核认定工作中,为确保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在城市低保审批中执行八优先:1、重病、重残的困难家庭优先;2、因灾造成困难的家庭优先;3、缺乏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优先;4、未享受五保待遇的孤寡老人优先;5、零就业家庭和单亲家庭优先;6、子女就学的特困家庭优先;7、下岗失业的困难家庭优先;8、优抚对象优先。

    三、方法步骤

    此次城市低保重新审核认定工作,从201481日开始,至20149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各村、单位要把城市低保对象重新审核认定工作作为下半年民政工作的中心任务,抽调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一)宣传培训阶段(81日-88日)

    1、广泛宣传,保证重新审核认定工作公开透明

    在重新审核认定工作前,要注重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要通过广播、电视、横幅、标语、通告等媒体向居民群众宣传重新审核认定工作的时间、目的、意义以及享受低保的标准。二是召开分管领导、纪委书记、民政助理、村主干及民生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对重新审核认定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三是局民政办和个村委会要在社会救助公示栏上张贴宣传通告、通知,在辖区各单位和居民集中区进行宣传,让家家户户了解城市低保政策 ,从而提高重新审核认定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认真培训,保证重新审核认定工作进展有序

    要加强对参与重新审核认定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局驻村干部、民政助理和村委会干部和评议小组成员的政策培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明工作纪律。要明确重新审核认定低保对象每个环节的政策规定、具体要求,真正做到正确理解政策,准确把握政策,规范执行政策。

    (二)重新审核认定阶段(89日-910日)

    1、受理申请材料。全局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在8月份重新申报审核认定,所有城市低保对象都要重新向所在管理局提交申请书(可通过村委会向管理局提交),个人申报时间从 89 820。各村委会、单位要明确告知每一户低保对象家庭,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提交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验明原件留存全家复印件)、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土地使用证,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学生证、收入证明等相关证件,管理局和村委会由专人根据低保户提供的材料进行登记、造册。 820前没有重新向管理局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从9月份起停发低保金。

    2、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从 815开始,至 831结束。由县民政局联系管理局领导、县社会救助局工作人员、局驻村干部、局分管民政领导、民政助理、村委会干部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局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含新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凭低保对象申请材料进行,没有提交申请材料的低保对象视为自动放弃低保,不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时必须由调查人员做好调查笔录,如实填写年检年审表,并由调查人员亲笔签名。入户调查采取“五字法”,即“问”:了解家庭基本情况;“看”:观察家庭生活状况和家庭摆设;“访”:访问左邻右舍及相关就业单位;“算”:计算家庭收入来源及生活费用支出;“议”:通过村、管理局、民政局开展三级联审,评议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入户调查前由各村委会与人社、财政、房产、交警等部门衔接,对社区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开展手工信息比对,信息比对不合格的城市低保对象直接取消低保待遇,不再进行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

    3、民主评议。 91开始至 95结束。各村委会、管理局要分别成立1015人的低保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由管理局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局驻村干部、民政助理、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低保民主评议会议由】局驻村干部(或局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邀请县民政局联系社区领导和县社会救助局工作人员参加。各村委会和单位的民主评议小组名单在 820前报县社会救助局备案。民主评议要根据入户调查和走访邻里掌握的情况进行集体评议,确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待遇或取消低保待遇。民主评议要做好会议记录,所有与会人员都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备查。民主评议以管理局和村委会为单位,入户调查结束一个,评议一个。评议结束后,确认继续享受的城市低保对象和取消低保待遇的对象都要在管理局和村委会社会救助公示栏及双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4、重新审核认定。 9 6 910,对民主评议和乡镇初审合格的低保对象,填写好年检年审表,由调查人员(包括局驻村干部)、管理局、县社会救助局分别填写年检年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年检年审合格或不合格并说明理由。

    5、规范档案管理。年检年审合格的低保对象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并将年检年审表存入低保户档案之中,完善一户一档。年检年审不合格的取消低保待遇,将年检年审表统一存档备查。新增城市低保户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完善“三书三表两记录”档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911日至915日)

    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填写好《重新审核认定享受低保待遇人员花名册》、《取消低保待遇人员备案花名册》,汇总存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城市低保对象重新审核认定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矛盾比较突出的任务,务必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管理局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局长邹礼春同志任组长,高才生、蒋艺、蒋建军、何华、王辉、吴卢鹏等同志为成员的城市低保重新审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何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好这项工作。

    2、搞好部门协调。城市低保重新审核认定是省民政厅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和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积极协调配合。民政部门负责此次重新审核认定工作,把握政策,制定方案,具体实施,并协调好人社、房产、交警、国土等相关部门关系提供城市低保家庭财产状况信息以便进行信息比对;财政部门负责低保资金足额拨付发放;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查处此次城市低保重新审核认定工作中“索、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

    3、做好信访接待。此次重新审核认定工作涉及面大,县民政局和管理局、村委会都要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耐心解释,化解矛盾,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

     

    2014年阳明山管理局联系指导乡镇城乡低保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责任分工安排表

    指导单位

    责任领导

    工作人员

    太平村

    龚振林

    刘森林、谭鹏辉

    东菖源村

    吴卢鹏

    谢昌顺、刘朝品

    大田村

     

    郑大仁、唐宁

    绞车庙村

    蒋建军

    皮扬焱、何顺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