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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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5-00285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5-04-22 14:52
    • 名称:双牌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文号: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检查 《医疗保障基全监督管理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第六条: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十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做好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第三十条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管理,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审核医疗费用。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审核。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定点医疗机构拔付医保费用,原则上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 双牌民康医院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日常核查。 2025年1月-12月 现场检查 2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牵头部门:医保局    配合部门: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双牌康民精神病医院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日常核查。 2025年1月-12月 现场检查 2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牵头部门:医保局    配合部门: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双牌堡芝堂医院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日常核查。 2025年1月-12月 现场检查 2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牵头部门:医保局    配合部门: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双牌县紫金社区卫生服务站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日常核查。 2025年1月-12月 现场检查 2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牵头部门:医保局    配合部门: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双牌县阳明社区紫金中路卫生服务站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日常核查。 2025年1月-12月 现场检查 2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牵头部门:医保局    配合部门: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双牌县林峰社区永阳卫生服务站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日常核查。 2025年1月-12月 现场检查 2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牵头部门:医保局    配合部门: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双牌县李云宝口腔诊所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日常核查。 2025年1月-12月 现场检查 2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牵头部门:医保局    配合部门: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双牌凯熠口腔诊所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日常核查。 2025年1月-12月 现场检查 2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牵头部门:医保局    配合部门: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双牌微笑口腔诊所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日常核查。 2025年1月-12月 现场检查 2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牵头部门:医保局    配合部门: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2 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日常检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十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做好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第二十九条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管理,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审核医保药品费用。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审核,按医保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定点零售药店拨付医保费用。原则上,应当在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 双牌县兴隆街老百姓健康药房、双牌县阳明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双牌县双药大药房、湖南九芝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双牌一店、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双牌紫金中路分店、双牌县德裕大药房、双牌县钰丹康联大药房、双牌县侬贸恒康大药店有限公司等47定点零售药店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费用进行日常核查 2025年1月-12月 现场检查 2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牵头部门:医保局    配合部门: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
    原则上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第四栏中“具体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检查对象具体范围;“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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