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7-00112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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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7-06-23 11:44 - 名称:
2017年县直、省市驻双单位统计工作考 核评分细则 - 文号:
2017年县直、省市驻双单位统计工作考 核 评 分 细 则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计分、扣分标准 |
统计基础工作 |
6分 |
有统计机构(科股室)、有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有专(兼)职统计人员、统计工作制度健全,缺一项扣1.5分。 |
统计业务工作 |
9分 |
按要求完成所管辖单位、企业联网直报任务和各项普查、抽查、专项调查任务的计5分,没有完成的分别扣1分。 按时报送劳动情况统计报表并保存报表的计1分,没有保存报表的扣1分。 部门业务统计有统计报表并及时报送县统计局的计2分,没有报送的扣2分。 按时报送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并保存报表的计1分,没有保存报表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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