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塘底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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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001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5-08-03 19:50
    • 名称:双牌县塘底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文号:
    双牌县塘底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双牌县塘底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双牌县委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双牌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双发[201122号文件)精神,结合塘底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职责

    塘底乡应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命令。

    (二)对本乡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研究制定全乡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规划。

    (三)依照法律和政策,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各种手段,对全乡社会、经济、文化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

    (四)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促进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五)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公正,不断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七)领导共青团和妇联等组织,搞好民族宗教和统一战线工作。

    (八)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塘底乡设4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事务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乡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本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方面党务工作和工青妇科协残联等群团工作,承担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乡民政、卫生、教育、体育、旅游、科技、文化广电、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务工作。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公安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相关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乡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经管、国土、畜牧水产、规划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政务工作。加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牌子。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负责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政务工作。

    财政所人员编制及管理体制暂维持现状。

    纪检监察和群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

    根据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双牌县塘底乡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5名,领导职数7名:书记1名,副书记、乡长1名,纪委书记、人大主席1名,组宣统委员、政协工委主任1名,武装部长、政法委员、党政办主任1名,副乡长2名(含非党副乡长1名)。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倡兼职。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四、其他事项

    按照上级要求,塘底乡公益性事业机构规范设置为6个,原在塘底乡设立或县直部门延伸在乡镇的公益性事业机构一律不再保留,其公益性职能整合、归并划入规范设置的乡镇事业机构承担,行政职能上收至乡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承担。

       (一)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乡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社会保障岗位2名,社会救助和助残岗位1名,设主任1名并兼任上述一个岗位)。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核定全额事业编制     5名(其中协会会长兼主任1名,秘书长1名、服务所长1名、计生专干2名)。

    (三)文教体广电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乡文化广电、科技、教育、旅游、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中文化、科技、教育岗位1名,广电、旅游、体育岗位1名,设主任1名并兼任上述一个岗位)。

    (四)工交安监药监和规划建设环保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乡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工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岗位1名,工交环保、规划建设岗位1名,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岗位1名,设主任1名并兼任上述一个岗位)。

    (五)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乡农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该中心加挂动植物防疫监督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水利工作站、移民扶贫工作站牌子。核定全额事业编制 7名(其中农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岗位各1名,设主任1名并兼任上述一个岗位)。

    以上5个事业单位实行以乡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实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

    (六)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乡林业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

    在乡卫生院加挂“公共卫生事务中心”牌子。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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