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上梧江瑶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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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013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5-12-15 17:06
    • 名称: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 文号: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清明在即,随着天气转晴,气温回升,群众上坟祭祖、燃放鞭炮、春耕生产等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险等级随即升高,我乡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要强化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要落实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责任制,各村要召开专门的村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布置全村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驻村干部,遇高火险天气要进村入户,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各村落实防火措施并及时消除漏洞和安全隐患。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而发生严重森林火灾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强化教育,倡导文明祭祀。在清明期间,各村要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设立宣传栏、警示牌、书写横幅标语等方式,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防火扑火常识宣传到各家各户,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同时,驻村干部要通过走村入户宣讲,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禁止烧香化纸、燃放鞭炮,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三、严格监控,坚决管住火源。要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对上坟祭祖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大巡护检查力度,严禁林内生产性用火和祭祀用火。各村要组织巡查队,对各山头坟山加大巡查力度,祭祀用火高峰期(41-410日)遇高火险天气,各驻村干部必须下村到组,组织各村组干部巡山检查,收缴火种,严巡严防,确保万无一失。期间,要采取坚决措施,严看严防,对野外用火现象要做到冒烟就查、有火就罚、烧山就抓。

    四、要积极备战,减少火灾损失。要按照我乡《森林火灾处置预案》的要求,加强扑火应急演练,确保“属地管理,科学指挥,以人为本”的应急处置原则真正落到实处。各村要充分做好扑火物质储备,准备好扑火工具,确保扑大火、抗大灾的需要。乡森林防火半专业队伍、村防火应急队伍要处于临战状态,集中待命,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要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各村组干部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一旦出现火情,要及时向乡政府值班室报告(值班室电话7830001),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决不允许瞒报、谎报火情,发现一起将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理。在清明期间,各村主干、各驻村干部、乡直相关单位主要干部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辖区,特别情况必须要征得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以便随时应对处置火灾突发。

    六、要严格责任追究。我乡将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生一起、彻查一起,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严格按照《永州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绝不姑息迁就。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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