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6-01152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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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发文日期:2026-07-23 15:40 - 名称: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关于限期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 文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湘环发〔2024〕3号)第九条规定:通过核定或交易获得排污权,但未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排污单位,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时间累计不足两年的,可以补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获得富余排污权交易资格;时间累计两年以上的,其富余排污权可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无偿收回。(二)不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排污单位,不予核发、变更、延续排污许可证。
经核实,全县2014-2025年度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欠缴两年以上企业共4家(名单附后),请于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8月3日前)足额补缴所欠排污权有偿使用费。逾期未足额缴纳的排污单位,将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其排污权。
特此公告!
附表: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欠缴两年以上企业清单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附表: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欠缴两年以上企业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排污权指标 年度应缴纳金额(元) 欠缴年度 总计应缴纳金额(元) 1 永州市双电化工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2吨 二氧化硫8吨 氮氧化物4吨 2860 2015-2025 31460 2 双牌县永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化学需氧量2吨 460 2023-2025 1380 3 永州九星化工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1.6吨 二氧化硫6吨 氮氧化物2吨 1968 2024-2025 3936 4 双牌县双星焊材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0.89吨 二氧化硫8.1吨 氮氧化物3.2吨 2464.7 2018-2025 197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