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5-01043 分 类:
-
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发文日期:2025-08-15 11:37 - 名称:
关于对双牌县茶林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文号: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双牌县茶林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公示日期:2025年8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46-7723113
电子邮箱:sp7723113@126.com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501室(永州市双牌县文化路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25年8月15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双牌县茶林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双牌县茶林镇中心卫生院 |
建设地点 |
双牌县茶林镇 |
环评单位 |
湖南万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食堂废水和医疗废水一起排入自建污水系统经过(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应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A 等级标准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茶林镇污水处理厂。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应定期对污水处理站、医废暂存间进行消毒杀菌,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废气排放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运营期间危险废物需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等应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80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