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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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1-00280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2021-10-20 16:40
    • 名称:双牌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
    • 文号:
    双牌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

    双牌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

    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三个责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个制度”公示如下:

    一、双牌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 任 人:周明冬(双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13787660190   座机电话:0746-7721015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责:统筹负责县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县级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1、水行政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人

    责 任 人:胡志波(双牌县水利局局长)

    监督电话:13874693515   座机电话:0746-7723304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储备、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2、卫生健康部门监管责任人

    责任人:崔善军(双牌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

    监督电话:13974698992   座机电话:0746-7723665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卫生健康局负责农饮工程供水卫生监督、水质监管和监测,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授权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履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行政许可,日常水质卫生状况监管,暴发性水性疾病行政执法等工作。

    3、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人

    责任人:王绍德(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局长)

    监督电话:13974699618  座机电话0746-7724080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环境监管与保护,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网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 任 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做好:一是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制度保障、管理机构建设;二是辖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质量、资金管理;三是向用水户提供符合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质及水量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四是落实管护人员,制定水价、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做好水源保护及巡查,水质检测。

    附表: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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