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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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7-00020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7-03-09 08:28
    • 名称:2016年度双牌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文号:
    2016年度双牌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度双牌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双牌县司法局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双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p.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双牌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7723477;电子邮箱:spjcg425200@126.com)。

    一、概况

    我局根据信息公开要求,贯彻落实《条例》的精神,认真查阅《指南》内容,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和准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总结去年工作经验,我局将本年度单位工作计划和重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重要的会议活动、公共财政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根据我局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的目录,按时清理和调整各项目目录,对门户网站、办事程序、负责人等相关信息予以更新和维护,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二)突出平台建设,扩展信息公开渠道。2016年年初,我局正式推出“双牌法宣”官方公众微信号,及时发布微学法、微动态、微公开和便民政策及法律宣传等法治资讯,增加了与公众的互动与交流,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积极筹建公众法律服务平台“如法网”,争取尽快实现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的对接。同时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完善,实现网站、微信、政务公开栏等多项公开渠道并行。

    (三)严格信息审查,及时公开信息。按照《保密法》、《档案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准确把握、审慎协调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严格审查信息,确保公众掌握准确有效信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机关公文制作、信息发布、财务管理、保密管理、印章管理、车辆管理等制度,规范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超过541条,其中公布我局规范性文件 36件,在我局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39条,利用我局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121条。按性质类别分,包括概况信息86条,计划总结信息22条,工作动态信息108条,其他类信息376条。

    公开信息形式主要分为三种,一是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互动交流、网上服务等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双牌法宣”官方公众微信号发布政府信息4条,回应事件2次,形成了与广大网民互动交流的良好局面。三是报刊杂志等发布信息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把政务公开融入到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1、深入了解,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加大对有关制度的解读,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扩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2、提高认识,努力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我局人员学习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我局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

    3、定期检查,保证信息有效安全。加强监督确保实效。通过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做到一事一审查,防止网站违规发布泄密信息事件的发生。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双牌县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4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512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76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4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

    单位负责人:吴永友           审核人:周林海        

    填报人: 蒋汶熹        联系电话:7723477   填报日期: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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