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司法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分享到: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232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9-04-18 12:42
    • 名称: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实施方案
    • 文号:
    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省司法厅《关于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的具体措施,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新型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作用的重要保障。聘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将有效增强其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进村(社区)、接地气,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基层实际,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认识,有利于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相关要求,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入开展。2018年9月底前,全县范围内各个村(社区)都要选聘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要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便捷有效开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双牌县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推进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存在问题、明确工作重点、研究推进措施。

    组  长:吴永友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甫卿   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  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周荣华   基层股股长

    蒋汶熹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袁  敏   政策法规股股长  

    张  迪   基层股专干

    张  鑫   基层股专干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迪同志担任。

    四、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一)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

    1、工作措施

    要选聘政治素质高、执业水平过硬、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各司法所所长(负责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遴选方式和过程要向社会公开,由村(社区)和法律顾问进行双向选择,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及服务期限等。

    2、工作要求

    以各村已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点为依托,另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和便民信箱,对外公布本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包括姓名、照片、职责、执业机构、联系方式、驻点时间等信息,同时公示法律服务目录、法律服务操作流程、法律服务政策规定、法律服务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要在每个村(社区)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帮助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法律服务工作。

    3、规范建群

    (1)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服务群,以村(社区)为单位,由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实名负责建立。每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其他人担任多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应分别建立相应村(社区)的微信群。

    微信群名称:村(社区)名称+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

    成员: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的助理,村(社区)两委成员、调委会成员以及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等;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局机关服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入群,便于掌握相关工作信息。

    主要职责:了解村(社区)及群众法律需求,提供实时法律服务。

    司法所作为法律顾问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的桥梁和纽带,要指导、协助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的建立工作,做好村(社区)班子、调委会成员等入群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并入群进行全程动态指导。

    (2)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成员包括本县级区域内所有的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及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法律服务部门负责同志。主要职责是掌握村(社区)服务微信群的相关情况,并指导工作、总结经验;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工作实际困难;将有关信息收集上报,开展好考核评比工作。

    4、严格建群纪律。按照“谁建立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入群审核、言论发布、人员管理等工作。严肃执业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得在微信群发布攻击国家政治制度和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等负面言论和信息,不得发布夸大、不实、虚假或者违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的法律服务宣传和推介。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请求,应采用一对一的微信、电话联系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扰乱群内管理,发布违反工作规则、纪律或与微信群主题不相关的广告和信息的人员,群主和管理人员可将其剔除出微信群。法律顾问通过微信群服务了解到的社情民意,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社会风险的信息,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帮助。

    5、工作职责

    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

    (1)及时解答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2)接受村(居)民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

    (3)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以案释法”、“以群众身边事释法答疑”等方式宣传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4)参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5)协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等村(社区)治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

    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当通过工作台账、微信群等方式,如实记录提供法律服务有关情况,每月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法律服务,每半年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

    (二)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考核评比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建立、运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到局精细化考核范围内,适时开展评比活动。考核评比内容主要为:

    (1)选聘情况。按照时间要求选聘合格的法律服务人员或其他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见附件:2018年双牌县法律顾问名单)

    (2)微信群建立情况。对照工作目标,同步建立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各司法所要在9月20日内完成建群工作,并于每周四下午下班之前将建群情况以表格形式上报给基层股张迪处。

    (3)工作开展情况。村(社区)法律顾问要严格对照职责任务,认真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利用服务微信群等措施,发布日常法律知识、最新法制资讯,推送互联网金融防范、网络电视诈骗等常见的法律风险提示和暑期学生安全风险预警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让群众听得懂、能接受、有实效;开展法律问题微讨论、微课堂,及时解答基层群众的法律咨询;利用工作微信群等措施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收集反馈基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将法律服务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创新举措等信息及时上报。

    (4)微信群管理情况。微信群只能发布工作信息、开展业务交流,不得发布违法、涉密、敏感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低俗、广告等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5)服务态度情况。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服务工作,态度要文明和善,24小时内回应群众具体法律服务需求,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言行、明显误导群众等情形。

    附件:双牌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

    20189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