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3-00628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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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3-07-07 15:41 - 名称:
关于省人大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 文号:
根据《永州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涉永问题整改方案》,针对省人大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我县积极进行了整改,对照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
一、整改任务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作为理论学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加强法律知识和生态环保知识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节约意识,扩大公众参与。公众履行法定义务还有差距,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尚未形成,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义务履行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节约意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三、整改措施
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县委常委会会前学习内容;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双牌县2023年第一期科级干部培训班课程。
2.2023年6月26日,印发了《双牌县2023年推进精准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双牌县县直国家机关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双牌县县直国家机关2023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长江保护法》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其中。
3.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列入党校培训的重要课程。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低碳、节俭、生活垃圾分类等生活方式的相关宣传活动。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12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联系:双牌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联系电话:0746-7723958;地址:湖南省双牌县司法局(良村新址)。
双牌县司法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