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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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239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6-05-25 10:22
    • 名称: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绩效考核办法
    • 文号:
    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绩效考核办法

     

     

     

     

    永食药监发〔2015〕25号

     

     

    关于印发《2015年度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015年度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切实抓好风险防范和化解,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度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市局考核办对被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进行现场考察、核实,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经市局局务会审定后在局机关通报。

    第三条 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二)注重实绩原则;

    (三)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原则;

    (四)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具体分数构成如下:

    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履行基本职责20分、自身建设部分30分(含计划生育5分)、年度重点工作20分、月度工作考评20分、年终民主测评10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第二章  绩效考核

    第六条 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主要考核履行“三定”基本职责情况、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两大部分。

    (一)履行基本职责(20分),指按照“三定”方案中所明确的职责,应完成的全年各项日常工作任务。

    (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20分),指市局确定由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承担的本年度内应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市局年初下达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的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第七条 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自身建设情况考核(30分)

    1、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15分);

    2、日常管理(10分);

    3、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5分)。

    第八条 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月度考评(20分)。

    每月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小结,按进度完成各项任务情况。依每月考评得分计算。

    第九条 年终民主测评情况(10分)。

     

    第三章  加减分及否决项目

    第十条 本年度内,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在全面履行基本职责、完成市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某些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或突出成效,且在全国、全省、全市产生较好影响有示范效应的可以加分。每项(件、次)加分不超过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项经市局绩效考核办对各申报加分项目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加分项目:

    1、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牵头负责的工作被省委、省政府、省局、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典型受到表彰的或者召开现场会予以推介及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工作会议(综合性)或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2分

    2、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对全局工作有重大贡献的,报请局务会研究同意,酌情加分。

    同一项目不享受两次加分。

    第十一条 本年度内,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因工作失职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名誉损害和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部门或个人)的,予以扣分,每项(件、次)扣分不超过2分,扣分项由市局纪检组监察室查证并确定,经绩效考核办汇总,报局长办公会审定。

    1、局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人员被举报投诉,经查确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般工作人员一次扣1分,副科长一次扣1.5分,科长一次扣2分。

    2局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牵头负责的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工作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的,扣2分;排名倒数第二的,扣1分。

    3、因工作失职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2分。

    4因工作失职,在单位内部酿成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严重伤害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每起扣2分。

    5、工作人员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每人次扣0.5分。

    6、按本办法规定应扣分事项,因结果确认在当年考核之后等特殊情况的,在当年或下年扣分,但同一项目不两次扣分。

    第十二条 因工作严重失职或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否决,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否决项由市局纪检组监察室查证并确定,报局长办公会审定。

    1、由于重大过失,发生重大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致人伤亡事件或造成全局性工作被动,且被追究责任的;

    2、科级干部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4、工作人员违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相关规定的;

    5、其它依法依纪应当予以否决的事项。

     

    第四章  考核排队

    第十三条 综合本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加分、扣分情况,计算出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以及有无否决事项进行排位。

    第十四条 未出现否决事项,考核综合得分前五名评为先进其中机关科室4个,直属单位1个)。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先进科室人平奖励800元,分管该科室的局领导与该科室同等奖励。

    各直属单位参照标准执行奖励。

     

    第六章  考核组织

    第十六条 市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决定绩效考核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考核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奖惩方案进行审核,报局长办公会审定。

    第十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人教科),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制定、实施考核方案,及时收集、综合并通报考核信息,汇总考核结果,提出奖惩方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2015年度市局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绩效考核细则

     


    附件:

    2015年度市局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绩效考核细则

     

    表一:履行基本职责(共20分)

    大项

    项目

    分值

    工作目标

    考核办法(计分标准)

    履行基本职责

    履行“三定”方案确定的各项基本职责。

    20

    全面、正确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所定工作职责,其中一项未全面完成扣3分。

     

     


    表二:自身建设部分(共30分)

    大  项

    项  目

    分值

    工 作 要 求

    考 核 办 法(计分标准)

    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

    (17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

    4

    科室主要负责人与市局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科室人员开展上级规定的各项专题学习和教育。

    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及上级安排的学习任务,一项未落实扣0.3分;

    计划生育工作

    5

    认真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职责。

    相关科室没有按照责任书要求,造成市计生委考核扣分的,年终按同等分值扣分。

    优化经济环境,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开展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8

    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落实省市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工作要求。

    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按照市群众路线教育办的要求和市局方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明确任务书、时间表;查办一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一批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因工作作风问题被全市通报批评的,此项不得分。收到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有效投诉,每次扣1分。违反优化经济环境公开承诺的,视情节扣分。

    完成市群众路线教育办的要求和市局方案任务的,视情节扣分。未向社会公布一批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扣2分。(各责任科室)

    日常管理

    (9分)

    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3

    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由监察室、办公室、人教科、财务科分别督查并提供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每人次扣O.2分。

    精细化管理与厉行节约。

    4

    科室岗位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文件制作要求规范,纸张实行双面使用,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办公环境整洁,桌面无杂物,每次卫生考评达到良好以上。

    每月由办公室对各科室的厉行节约情况、内部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计分,发现一次下班后人走灯未熄或电脑、空调未关闭,扣O.2分;发现科室文件制作有浪费现象、资料未整理归档、物品乱摆乱放或科室内部卫生考评良好以下,每次扣O.2分;对违规使用公用经费,每次扣1分。

    考勤情况

    2

    遵守机关考勤纪律及相关制度,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以签到表、去向表登记等为依据,对工作人员上下班、参加局机关会议或集体活动迟到1人次扣0.1分,无故缺勤每人次扣0.2分。

    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4分)

    按照要求必须贯彻落实的中央、省、市方针政策及各类业务知识。

    4

    严格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以签到表为依据,无故不参加相关学习的,每次扣0.2分,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0.1分。

    表三:年度重点工作(20分)

    科室

    项  目

    分值

    考核指标与计分方法

    办公室

    科普宣传

    2

    协助做好省、市药品餐饮安全大型宣传活动,结合实际,每年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次以上,并及时上报信息、资料。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科普宣传工作未完成目标,少一项扣0.2分。

    政务信息

    4

    中国医药报发稿不少于2条,在省局网站发表信息不少于20条。市局微博不少于60条。每少1条扣0.1分。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2

    参与完成局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办公室相关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相关工作任务,造成工作被动的,视情节轻重扣分。

    安全保卫综合治理

    2

    机关秩序正常,不发生事故。发生安保责任事件每次扣1分,综治工作检查不合格的扣10分。加强对外聘人员计划生育管理,不发生违规事件,发生违规事件或检查不合格的扣4分。

    值班会议

    1

    上传下达及时准确。每发生一起责任事件扣0.2分;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安排妥当,每发生一起责任事件扣0.2分。

    档案文电

    管理

    2

    1、档案重点业务管理无差错。(科室档案整理工作)档案室降级扣2分;发生档案或重要资料损毁、盗失的每次扣1分。2、文电处理按制度规范执行,抽查文电办理原件,发现1处差错扣0.2分。3、机要保密件不发生丢失、泄密。发生机要保密丢失或泄密事故的本项分全扣。本项分扣完为止

    专项整治

    2

    按照省、市考核评估工作要求,牵头抓好“四查行动”相关工作。

    统计工作

    5

    未建立统计数据台账扣2分;无定期统计分析报告,少一份扣1分;未按时报送统计表,少一份表扣0.5分;扣完为止。

    综合协调科

    业务工作考核

    10

    拟定对县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计4分;组织开展考评,计4分;通报考评结果,计2分;通报不及时每次扣0.5分。

    工作督查

    5

    每年开展四次以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督查,计4分;及时通报督查情况,计1分。通报不及时每次扣0.5分;对市食安委交办落实不到位,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

    专项整治

    5

    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牵头制定工作方案,计3分;督促抓好“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四小”整规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计2分。信息报送不及时,每次扣0.5分。

    科室

    项  目

    分值

    考核指标与计分方法

    应急管理与新闻发布科

    基础建设

    5

    建立健全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基本制度,初步形成新闻发布、接待采访、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及重大应急事件新闻处置、应急信息报送、应急事件处置以及宣传应急工作考评等方面的制度框架体系。未建立相应制度,每项扣1分;未明确新闻发言人扣1分;未建立应急处置专家队伍扣1分;应急设备未专项专用扣1分。

    新闻宣传

    5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12331、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科普活动,该项分数全扣;未建立舆情监测台账扣2分;未开展日常舆情监测工作扣2分;重要信息发布前未报告省局,该项分全扣;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科普宣传作品等信息,扣1分。

    应急管理

    5

    制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未开展不得分;未建立应急管理台账扣1分;未按规定及时报送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误报的,该项分全扣;未及时核查和回复省局发出的预警每起扣3分,扣完为止。按工作需要召开新闻通气会或新闻发布会。

    事故报告

    5

    未按照食品药品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报告事故的,该项分全扣;未按要求年内组织应急预案修订扣3分。

    政策法规科(技术标准科)

    行政复议

    3

    1.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计1分;应当受理而未受理的,每件扣0.1分。2.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计1分,每出现一起违法审理的扣0.1分,不规范审理的扣1分。 3.依法履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第三人)、行政诉讼职责,计1分;每出现一起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和应诉材料不及时的扣0.2分。

    行政审批改革

    5

    1.全面清理完成省局行政审批项目,计2分;每出现一项遗漏的行政审批项目扣0.5分。2.落实完成省局、市政府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任务,计2分;每出现一项行政审批任务未完成的扣0.5分。3.对外公开省局行政审批项目,计1分;每出现一项未公开的行政审批项目扣0.5分

    行政执法

    监督

    5

    1.制定系统行政执法检查方案,计1分;未制定系统行政执法检查方案的不计分。2.开展系统依法行政检查,计1分;未按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开展系统行政执法检查的不计分。

    检验检测

    体系和标准管理

    2

    1.按时限完成省局技术标准处布置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省局安排的工作任务每项扣0.5分。

    2.按要求参与卫计委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修订工作(3分),缺1次扣1分

    科研管理

    2

    按时限审核上报各直属单位2015年科技科研项目,超时限、漏报一个项目均扣1分,没报全扣。按省局要求组织各直属单位开展科技基础资源调查,超时限、缺一个单位均扣1分,没报全扣。按时限组织省局组织的科研项目申报,超时限扣1分。

    科普宣传

    3

    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活动,有方案、有调度记录、有新闻报道、有工作总结,每缺一项扣1.5分。

     

    科室

    项  目

    分值

    考核指标与计分方法

    食品生产监管科

    行政许可

    5

    依法依规及时办理行政许可受理手续,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标准和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未按时限办结每次扣1分,被投诉经查属实,每次扣0.5分。认真开展许可前抽查工作,计2分,发现违法违规、拖延时间等行为,每次扣0.1分,许可前抽查每不到位一次扣0.5分,最多扣5分。已公告行政许可卷宗抽查合格率100%,有关部门抽查不合格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日常监管

    6

    1.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现场巡查覆盖率100%(3分),每少1家扣0.1分,扣完为止,2.对现场巡查发现的问题以及上级移交的问题100%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查整改到位(3分),每少1家扣0.2分,扣完为止;3.督促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00%提交质量安全承诺书(2分),每少1家扣0.1分,扣完5分为止。

    专项整治

    4

    按照省市考核评估工作要求,牵头抓好“打黑除非”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食品监督抽检

    3

    完成省级和市本级抽检监测任务,每减少1%扣0.1分;对辖区内获证企业食品的抽检覆盖率达到100%,每减少1%扣0.1分;未建立不合格及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机制扣2分,未完成不合格和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每少一家扣0.5分;定期(每季度)上报食品抽检结果,未上报或上报不及时,视情况扣分。

    规范执法

    2

    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按照市法制办和省局标准执行。抽查不合格,每项扣0.1分。

    餐饮服务监管科

    日常监管

    8

    1.投诉举报(3分):未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少处理一件扣0.5分,重大案件没有处理记录的此项不得分。2.按要求完成餐饮环节“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工作,配合做好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5分)。总结、报表、图片等资料,每缺1项扣1分;专项工作在市政府检查和省局考核中扣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专项活动突出大案要案和打击效果,出现整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且有效投诉的每起扣0.5分。

    经营许可改革

    2

    参与开展指导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未进行工作部署全扣。抽查5份食品经营许可档案,未严格执行审查细则和工作规范的,每户扣2分,扣完为止。

    示范创建

    5

    未开展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扣5分,未推广全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扣5分。

    食品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测

    3

    完成省级和市本级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安全风险监测抽检和调研工作任务,每减少1%扣0.1分;对辖区内获证企业、25大类食品的抽检覆盖率达到100%,每减少1%扣0.1分;未建立不合格及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机制扣2分,未完成不合格和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每少一家扣0.5分;定期(每季度)上报食品抽检结果,未上报或上报不及时,视情况扣分。

    规范性执法

    2

    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按照市法制办和省局标准执行。随机抽查执法案卷5个(少于5个全查),按案卷评查细则考评得分进行折算;监管职责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未立案查处的该项不得分;有被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科室

    项  目

    分值

    考核指标与计分方法

    食品流通监管科

    专项整治

    8

    按要求完成流通环节“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工作,牵头做好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4分):查看方案、总结、报表、图片等资料。每缺1项扣1分;无方案、总结每项扣0.1分,专项工作在市政府检查和省局考核中扣分的每项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示范创建

    5

    未组织开展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扣5分。

    经营许可改革

    2

    参与开展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未进行工作部署全扣。抽查5份食品经营许可档案,未严格执行审查细则和工作规范的,每户扣2分,扣完为止。

    食品监督抽检

    3

    完成省级和市本级抽检监测任务,每减少1%扣0.1分;未建立不合格及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机制扣2分,未完成不合格和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每少一家扣0.5分;定期(每季度)上报食品抽检结果,未上报或上报不及时,视情况扣分。

    规范性执法

    2

    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按照市法制办和省局标准执行。随机抽查执法案卷5个(少于5个全查),按案卷评查细则考评得分进行折算;监管职责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未立案查处的该项不得分;有被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化妆品监管科

    日常监管

    12

    1.企业监管检查(5分)。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企业监管覆盖率100%,经营连锁、专卖、批发企业监管100%,每少1家扣1分,无检查记录每家扣0.5分,扣完为止;2.信息化建设(5分)及时、准确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监管信息、备案信息录入,未完成任务每项扣1分,完成任务不及时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配合做好“四查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2分)未完成工作要求的视情况扣分。

    风险监测

    2

    按时完成省局安全风险监测抽检和调研工作任务。未完成任务扣0.5分,完成任务不及时扣0.2分。

    投诉举报工作

    4

    切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向举报人回复举报案件查处情况,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受理和回复记录。漏登、未及时受理、遗忘回复经核实每次扣0.1分。因投诉举报电话无人接听造成影响、延误案件处理的每起扣0.5分。

    规范性执法

    2

    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按照市法制办和省局标准执行。随机抽查执法案卷5个(少于5个全查),按案卷评查细则考评得分进行折算;监管职责内发生重大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件未立案查处的该项不得分;有被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科室

    项  目

    分值

                                考核指标与计分方法

    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

    日常监管

    10

    1.基本药物监管(4分),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环节监管,开展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全年检查不少于2次。少1次扣1分,追溯药用原辅料来源查现场检查记录,每少一个品种扣0.1分,因监管不力,辖区药品生产企业的基本药物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该项不得分。2.药品生产监管(4分)。抓好GMP认证,落实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未完成GMP认真计划或未落实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的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3.药品电子监管(2分):辖区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年底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率未达100%该项分全扣。

    行政许可等工作

    4

    1.未按总局和省局检查评定、验收标准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每起扣0.4分,扣完为止。

    监督落实省局注册批件相关要求,变更生产场地的企业,新场地生产的头三批产品未按要求送检的每个品种扣2分,扣完为止;多年未生产再注册品种首批产品上市未进行现场检查并抽检的每个品种扣2分,扣完为止。2.药品注册监管信息系统应用(10分):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在信息系统办理再注册、更新信息和领取批件的,每起扣0.5分,扣完为止。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4

    指导与协调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突出抓好严重不良反应、高风险品种和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未完成市局下达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任务,每降低1%扣0.1分,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任务未完成,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规范性执法

    2

    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按照市法制办和省局标准执行。随机抽查执法案卷5个(少于5个全查),按案卷评查细则考评得分进行折算;监管职责内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未立案查处的该项不得分;有被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药品流通监管科

    药品流通监管

    12

    1.推行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网格化(2分)。制定辖区内药品流通网格化管理方案,缺方案扣0.5分,网格化管理未布置到乡镇监管所的扣2分。2.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与交易服务的网站和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100%(3分),档案建档率100%(1分),每少一家次扣0.1分,监管档案每少一家扣0.1分。3.(2分)基药使用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对其他基药使用单位和零售药店检查不少于一次,每少检查一家次扣0.1分。4.(2分)未建立特殊药品、国家专管药品监督检查方案的扣1分,未建立档案的每少一家扣0.1分。年度监督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定点经营企业不少于4次,医疗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企业不少于2次,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肽类蛋白同化制剂经营企业不少于1次,每少检查一家次扣0.5分。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或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事件的,此项不得分。5. 药品电子监管(2分)。按时登录监管平台,及时处理预警信息(1分),根据完成情况按比例扣分;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和零售企业按要求入网(1分),12月31日前全部入网,每少一家扣0.1分,扣完为止。

    行政许可

    6

    建立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和GSP认证工作档案,每少一家扣0.1分,未按时限要求完成许可工作,每一家扣0.2分。

    规范性

    执法

    2

    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按照市法制办和省局标准执行。随机抽查执法案卷5个(少于5个全查),按案卷评查细则考评得分进行折算;监管职责内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未立案查处的该项不得分;有被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科室

    项    目

    分值

                                  考核指标与计分方法

    医疗器械监管科

    日常监管

    8

    1.建立对监管权限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管档案(4分),抽查档案,每缺1家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扣0.2分;档案不完整,每家扣0.1分,2.开展监管检查(4分),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100%,没有达到10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省局督查和飞行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每家扣1分。

    专项整治

    6

    按要求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综合治理,无治理方案的扣2分,监管对象检查覆盖率未达10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监管对象未按要求整改的,每家扣0.5分。

    行政审批

    4

    未按规定标准、条件、程序开展经营企业许可备案、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的,每项许可或备案扣2分,存在高类低批、非器械按器械备案的,本项全扣。

    规范执法

    2

    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按照市法制办和省局标准执行。随机抽查执法案卷5个(少于5个全查),按案卷评查细则考评得分进行折算;监管职责内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未立案查处的该项不得分;有被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规划财务科

    规划工作

    4

    机构改革到位后,适时调整规划发展目标和任务,推进县级食品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未完成项目申报的扣0.5分。做好“十三五 ”食品药品发展规划,因工作不到位,食品药品工作受到影响此项分全扣。

    资金管理

    6

    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资金拨付按流程及时拨付到位,资金管理做到适时拨付,监督运用,做好国家局、省局专项资金迎检工作;联合监察室开展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抽查,未开展专项资金检查扣2分,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失误的,每缺失一项扣1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管理

    2

    做好监管执法、检验仪器装备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供求相适、操作规范的原则,做到按需采购、及时采购、合理合规采购,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政府采购招标与中标结果。未按规定程序、未按需采购或者未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机关财务管理

    6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办公性行政经费支出,严格票据审核,做到手续齐全,不得出现无预算、超预算开支,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失误的每缺失一项扣0.5分。

    非税管理

    2

    规范科室非税收入执收工作,督促科室及时足额收缴非税收入。做好票据管理工作;未按规定要求做好票据管理工作的,每次扣1分。

     

    科室

    项 目

    分值

                                 考核指标与计分方法

    人事教育科

    机构改革

    2

    严格按照省政府机构改革意见,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因科室工作延误原因没有及时督促到位此项分全扣。

    教育培训

    2

    制定局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按要求学习不少于6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3天;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安排局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理论知识、法规、业务不少于2次,协助做好省局干部培训、全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再教育服务工作。无计划扣0.2分,计划不落实,少一次扣0.1分,学习次数少于6次扣0.2分, 学习内容未达到要求扣0.2分。未按要求协助做好省局培训工作扣0.5分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2

    按照上级要求参与完成局机关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办公室相关工作。未完成相关工作,造成工作被动的视情节轻重扣分。

    绩效考核

    4

    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负责绩考办日常工作,及时统计公布每月测评结果。年终组织考核,兑现奖罚。按要求完成好局全年绩效考核统计上报材料和上级迎检工作。未及时制定绩考方案扣0.5分;未及时(次月5日前)公布每月测评结果,迟发一次扣0.1分。延误上报材料造成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分。

    计划生育

    工作

    5

    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职责,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督查。做好局机关计划生育总结上报和上级部门的迎检工作。未签订责任状扣0.3分;局机关出现计划外生育此项分全扣。督查少一次扣0.2分。

    公务员管理

    老干部工作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在职干部的晋升、档案管理、工资改革和职级套改等方面工作,缺1项扣0.5分,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手续办理,老干部的节假日慰问工作。受到投诉的每起扣0.5分。

    机关党委

    政治学习

    5

    制定机关党支部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未制定学习计划扣0.2分;计划未落实,扣O.5分,学习无记录每次扣0.2分。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8

    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交办事项,办理不及时的,每次扣1.5分。办理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未落实或受到领导批评(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5分;未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整改落实的,每项扣1分。按要求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况扣分。

    党建工作

    5

    开展局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和发展新党员工作。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党建活动。加强机关各支部和党员的管理、服务等。未开展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扣0.2分;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少1次扣0.5分。未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建活动扣0.2分

    机关文化

    2

    加强机关党员文化建设,按照省、市各级党工委要求,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和党史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修养和道德水平。未按要求开展,缺1次扣0.3分。

    科室

    项    目

    分值

    考核指标与计分方法

     

    监察室

    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

    8

    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全年不少于2次,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未签订责任状扣0.3分;纪检监察部门未参与人事、财务、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每次扣0.2分;履职不到位,造成被市级部门通报每件扣1分,无计划、制度、督查情况反馈,每缺一项扣0.2分。

     

    行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

    8

    加强行风建设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走访,开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事中监督。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本系统作风建设。无工作方案、总结扣0.3分。未对相关科室开展事中监督扣0.5分,制度不健全缺1项扣0.5分。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4

    协助做好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办公室相关工作。未协助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办公室相关工作,造成工作被动的,视情节轻重扣分。

     

    机关工会

    工、青、妇(儿)工作

    10

    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文化、体育等有益身心健康活动不少于3次。未按要求完成的每缺失一项扣1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作用,建立职工之家;做好机关“关心下一代”相关工作。集体活动少一次扣1分。未建立职工之家扣3分。未按要求完成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每次扣0.3分。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

    10

    及时传达有关政策。每年至少组织老同志开一次座谈会,或开展一次文体活动。未及时传达有关政策,每次扣0.2分。关心在职干部职工和老干部的生活。按照要求和管理权限做好节假日走访慰问工作。出现老干部群体事件扣5分。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稽查工作

    10

    1.制订《全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要点》及重点稽查、专项稽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全市实施。无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每项扣1分,未组织实施此项不得分。2.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案件查办出现一般失误,每件扣1分,发现程序违法等重大失误,每件扣5分,扣完为止;对全市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跨区域案件、处停产停业整顿或吊证撤销文号案件、涉刑案件等重大案件线索及查办情况未按规定报告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抓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涉刑案件未按规定移送的每件扣1分;上级交办的案件未及时处置、报告、回复的,每件扣1分。

     

    药品抽检

    4

    组织实施市级抽验工作,省级和市本级抽检监测任务完成100%得5分,完成75%及以上得3分,完成75%以下不得分;对辖区内获证企业、25大类食品的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得3分,达75%及以上得1分,75%以下不得分;建立不合格及问题药品核查处置工作机制得3分;不合格和问题药品核查处置完成率100%得5分,每少一家扣0.5分,扣完5分为止;按规定准备好抽验质量公告资料,定期(每季度)上报药品抽检结果得3分。

     

    广告监测

    2

    组织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工作;对监测发现严重违法广告移送工商部门处理。未按要求做到的每项扣1分

     

    投诉举报

    4

    1.提高12331知名度,组织全市3.31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活动,指导县区局投诉举报宣传工作,未组织或者未指导县区局组织宣传活动的扣2分。2. 配合省局开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一体化服务平台及网站建设,做好市局平台建设,报信息100%录入系统平台,每少一件扣1分;3.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并回复,未建立12331举报投诉台账扣1分;举报内容及时处置率达100%,每少一件或延误1天扣0.1分,扣完为止;未及时回复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4.实施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落实《永州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未落实举报奖励的每起扣1分

     

    科室

    项    目

    分值

                               考核指标与计分方法

    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信息中心

    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

    20

    1.网络建设(3分):建立市、县、乡三级监测网络,未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扣3分。2.ADR报告评估(2分):85分以上记2分;发现假报告本项全扣,发现1起“高重”报告每起扣0.1分,扣完为止。3.按规定标准完成药品、医疗器械报告数量(5分):药品、医疗器械报告数量达到规定标准的分别计2分;药物滥用达到规定标准的计1分,每低于规定标准1%扣0.1分;4.全年完成收集、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百万人口550份、《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百万人口120份、《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500份(5分);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

    市药品检验所

    原始报告记录

    3

    严格执行《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有关规定及检验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质量检查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随机抽查20个检品的原始记录、检验卡及报告书,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CNAS认可

    复评审

    2

    按国家认可委要求完成3年一次的认可复评审工作。顺利通过现场检查,不符合规定每处扣1分。

    科研工作

    3

    制订年度科研工作计划(2分),完成市级以上科研立项和科研成果各不少于1项;完成科研论文(1分)省级2篇。无科研计划、无市级以上科研立项或科研成果,每项扣0.5分;科研论文每少1篇扣0.5分。

    检品任务

    10

    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检验任务。每差1%扣1分,每项未完成扣2分。

    管理体系

    2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工作制度等管理体系文件齐全、规范。每缺失一项扣1分。

    市食检中心

    管理体系

    2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工作制度等管理体系文件齐全、规范。每缺失一项扣1分。

    食品资质复评审和项目拓展

    2

    完成3年一次的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顺利通过现场检查,项目拓展2个以上。不符合规定每处扣1分,少拓展1个扣1分。每多拓展1个加0.5分。

    原始报告记录

    3

    严格执行《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有关规定及检验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质量检查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随机抽查20个检品的原始记录、抽样单及报告单,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检品任务

    10

    全面完成省、市级监督抽查检验任务,有方案、有落实。每差1%扣1分,无方案扣1分,未落实不得分。

    科研工作

    3

    制订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完成市级以上科研立项或科研成果不少于1项(2分)。完成科研论文1篇并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1分)。未完成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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