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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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6-01383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6-05-25 08:55
    • 名称: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治理假劣肉制品问题典型案例(第一批)
    • 文号: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治理假劣肉制品问题典型案例(第一批)


    为扎实推进全县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经营无标签预包装肉制品、销售未经检疫检验肉类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首批治理假劣肉制品问题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

    案例一:双牌县某冷冻食品店涉嫌经营无标签预包装肉制品案

    2026年2月28日,双牌县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冷冻食品店冷库内有一批无法定标签的预包装冷冻肉制品(含牛肉浆、各类丸子等,每袋2.5公斤),未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等信息。执法人员依法查封全部涉案食品。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规定,目前已对当事人依法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典型意义:本案是流通环节标签违法的典型案例,警示食品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标签管理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贮存、销售无标签、来源不明的肉制品,从流通源头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消费提示:购买冷冻肉制品请查看完整标签,拒绝购买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的“三无”产品。

    案例二:某经营者经营未按规定检疫检验猪肉案

    2026年3月18日,双牌县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检查中查明,某经营者在茶林镇农贸市场销售猪肉,无法提供该批次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执法人员依法扣押未售出的涉案猪肉19.07公斤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涉嫌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19.07公斤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本案警示肉类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确保上市肉类来源可溯、质量可控。

    消费提示:购买猪肉请查验“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优先选择正规农贸市场、超市等渠道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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