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6-01340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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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6-01-12 09:11 - 名称: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提示告诫函 - 文号:
全县各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
湘超荣耀耀潇湘,文明消费暖双牌。借永州队登顶湘超联赛的东风,我县消费市场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双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发布本消费提示告诫函,望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广大消费者理性维权。
一、 恪守诚信底线,履行法定责任
明码标价,杜绝欺诈。严格执行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做到价签齐全、标价真实清晰、货签对位,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欺诈行为。对季节性商品、促销商品、特色商品,要明确标注价格及优惠规则,确保本地消费者与外来游客一视同仁。
保证质量,守护安全。严格把控商品进货关、储存关、销售关,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掺杂使假的商品。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材新鲜、加工规范、餐具消毒、留样齐全,坚决杜绝地沟油、过期食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守护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文明服务,提升品质。秉承 “顾客至上、诚信为本” 的经营理念,加强员工培训,做到文明用语、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有序、商品陈列整齐美观,主动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咨询服务。鼓励涉旅、餐饮、零售等行业经营主体,熟知双牌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旅游景点及特色产品,争当双牌的 “宣传员”,以优质服务展现双牌经营主体的良好形象。
诚信履约,主动担责。严格履行商品销售及服务提供的各项承诺,不得单方面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要及时响应、积极处理,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力争消费纠纷 “不出店门、就地化解”。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组织、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参与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
二、理性科学消费,依法维护权益
增强防范意识,理性选择消费。消费前注意查看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优先选择信誉好、口碑佳、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家。购买商品时,仔细检查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商标、包装等信息;接受服务时,留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切勿轻信街头游商、虚假广告及夸大宣传,谨防消费陷阱。
保管消费凭证,留存维权依据。消费过程中,主动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收据、小票等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线上消费时,注意保存聊天记录、订单信息、快递单据等。这些凭证是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遭遇消费纠纷,依法合理维权。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协商不成的,可向双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通过 12315 政务服务热线、全国 12315 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时,请提供清晰的消费凭证、纠纷事实及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三、 携手共建共享,擦亮双牌品牌
消费环境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各经营主体要深刻认识到,诚信经营是立业之本,优质服务是发展之基;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共同监督市场秩序。
双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让每一位消费者在双牌都能享受到公平的交易、优质的服务,为推动双牌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将赛事 “流量” 转化为发展 “增量” 贡献力量!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双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