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5-01270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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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5-05-14 09:44 - 名称:
预防误食野生蘑菇中毒倡议书 - 文号:
各位市民朋友、各位乡亲:
夏季是各类野生蘑菇生长的旺季,也是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防止广大人民群众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造成中毒事件,我们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不盲目相信“民间偏方”识别有毒野生蘑菇
部分野生蘑菇具有很大的毒性,食用后易引起中毒、死亡。由于野生蘑菇的种类繁杂,有毒与无毒蘑菇从外观上极易混淆,只凭人类肉眼、个人经验及“民间偏方”无法科学有效分辨毒蘑菇。
二、充分认识有毒野生蘑菇的危害
有毒野生蘑菇含有多种毒素成分、毒性强烈,野生蘑菇中毒没有特效治疗药物。食用野生蘑菇很容易引起中毒,中毒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其中以肝肾损害型危害最为严重,死亡率极高。
三、发生野生蘑菇中毒时应及时处置
一旦误食毒蘑菇,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催吐,并立即到正规医院救治,最好携带食用剩余蘑菇样品,并注意保存食物和呕吐、排泄物样本,以便医生检查救治。
四、正确选购食材和烹饪方法
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自办宴席等群体性用餐单位,不得采购、加工、食用野生蘑菇。野生蘑菇不得进入超市、农贸市场、旅游市场等场所销售。广大群众不要因为好奇或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防止发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对于确定可食用的人工种植蘑菇,烹饪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再食用。
野生蘑菇虽然鲜美,但是生命更为宝贵,请大家不要随意采摘和食用野生蘑菇,为我们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负责。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