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3-00989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3-11-14 14:32
    • 名称:双牌县公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第二期
    • 文号:
    双牌县公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第二期

    双牌县公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第二期

    双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多起餐饮浪费违法行为现将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公布第二期

    双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双牌县江村镇某学校未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案

    2023年920日,双牌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江村镇某学校未落实反食品浪费,反浪费宣传不到位,造成餐后遗留数量过大,存在明显的食品浪费。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双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场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双牌县市场监管局纠正某餐厅,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921日,双牌县市场监督理局执法人员在查餐饮单位落实反食品浪费工作过程中,发现双牌大道某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未主动提示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造成剩余浪费。经营者某当场承认错误作出说明,并承诺改正。

    双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现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2023年924日,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回头望”,发现该餐厅已在醒目位置张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标语。

    双牌县市场监管局纠正某餐饮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1010日,双牌县市场监督理局执法人员在查餐饮单位落实反食品浪费工作过程中,发现兴隆街某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未主动提示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造成剩余浪费。经营者某当场承认错误作出说明,并现场粘贴反餐饮浪费宣传标识

    双牌县市场监管局纠正某早餐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111日,双牌县市场监督理局执法人员在查餐饮单位落实反食品浪费工作过程中,发现万山路某早餐店店未在经营场所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未主动提示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造成剩余浪费。经营者某当场承认错误作出说明,并现场粘贴反餐饮浪费宣传标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