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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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251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5-10-19 18:24
    • 名称:姜岚、唐彩华:《劳动合同法》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 文号:
    姜岚、唐彩华:《劳动合同法》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无论是企业层面的强烈反弹还是社会舆论的积极参与,其中一个焦点问题是, 《劳动合同法》是否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和用工风险?笔者认为, 《劳动合同法》,只会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并有利于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增长。

    企业管理成本和管理风险不但来自于其外部,而且也来自于企业内部。企业外部的风险是容易避免的,企业只要做到遵纪守法便可。内部管理风险,比如用工风险,则经常来自于两方面:劳动力流动造成的成本以及隐性成本。

    劳动关系的隐性成本隐藏在企业运行结构内部,是一种内生矛盾。这种矛盾,在劳动关系双方处于合作状态时,是隐性的,表现为企业内部的隐性风险。一旦发生纠纷,隐性成本就会显性化,转化为经济成本,从而直接影响企业利润。企业内部的隐性成本可能来自于两个方面:劳动关系不和谐造成的隐性风险,以及规则制度体系的不健全造成的制度漏洞。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从形式到内容,全面规范企业的劳动关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由于劳动纠纷引发的用工风险;而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旧的管理制度体系的改进,则有助于降低企业隐性成本,有利于企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环境。

     制度风险以及因运行规则不健全、不合法造成的企业隐性风险,一旦发作,后果不堪设想。 《劳动合同法》将这种隐性风险显性化,以督促企业修改旧的劳动规章制度,改革不合理的运行规则,从源头上降低了管理风险发生的概率。

     其实,对于一家企业来说,一部好的劳动规章制度犹如一部良法之于一个国家,能够带给企业以强大的生命力。一套合理合法、论证严密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几乎比整个法律体系对于企业的影响还要大。 因此,从根本上改革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使其符合法律规定,符合企业结构内部各要素协调发展的客观需求,才是使企业焕发生命力的关键。而这正是 《劳动合同法》赐予企业的良好机遇。(姜岚、唐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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