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5-01061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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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5-09-17 09:32 - 名称:
以案释法 - 文号:
【案情简介】
2025年6月30日,双牌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当事人王某某的辣椒种植基地,对正在销售的辣椒进行监督抽检。7月11日收到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辣椒样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7月17日,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向辣椒种植户蒋某某送达其销售的辣椒的抽样检测报告,说明了检测结果。蒋某某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复检申请。2025年7月16日,经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批准对此案进行立案查处。
2025年7月17日,双牌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辣椒种植基地现场进行调查,7月24日,对当事人蒋某某依法进行询问调查,对抽检现场照片等证据进行确认。对怎样做好农产品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如何识别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进行具体指导。经询问查证当事人在种植辣椒上市销售至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现场抽检辣椒样品之日,共销售了7.5公斤辣椒,销售价格每公斤2元,销售收入15元整。
【调查与处理】
经调查,蒋某某对其种植的辣椒施用了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和鞘翅目、鳞翅目害虫,包括蚜虫、蓟马、飞虱、粉虱、蛴螬、金针虫等40余种常见农业害虫的农药噻虫嗪,是通过别人介绍购买的农药,也没有查阅了解该农药使用说明和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便喷洒在辣椒叶上,以致于抽检时辣椒样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2025年7月17日,在确认辣椒样品检测结果后,执法人员对蒋某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辣椒的行为予以调查取证。经检查,蒋某某种植的辣椒种植地面积约0.8亩,种植地已无农产品,周边无废弃农药及包装物。经调查,当事人在辣椒上市销售至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现场抽检辣椒样品之日,共销售了0.75公斤辣椒,销售价格每公斤2元,销售收入15元整。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辣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并参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农产品)》湘农发〔2023〕11号)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为初次违法,销量少,没造成危害且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案件查处,主动承担法律责任。2025年7月29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本机关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同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的时间内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2025年8月6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元,罚款人民币51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责任重、意义大。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这是国情决定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农产品供求进入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国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目前,我国人民群众的消费观念已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更多地考虑农产品是否安全、是否有益于健康。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质量安全是关键。因此,必须全力以赴,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3年1月1日施行,新法进一步压实了各方责任,把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及收储运环节等都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本案的查处,对广大生产者特别是广大的农户,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意义,农药是重要的投入品,农药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应当严格规范用药,确保上市销售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