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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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1-00460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1-02-07 11:27
    • 名称:关于印发《2021年双牌县粮食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印发《2021年双牌县粮食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领办发〔20211

    中共双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双牌粮食生产工作意见》的

        

    各乡镇(管理局):

    2021双牌粮食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双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2021双牌粮食生产工作意见

    近年来,我县粮食生产发展势头良好,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在较高水平,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为了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继续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促进我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抓好2021年我县粮食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决策部署,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坚持粮食生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总要求,以农业供给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高档优质稻,积极发展特色旱杂粮,全力提升粮食生产品质,充分发挥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引领、带动作用,不断调整优化粮食生产结构,普遍建立粮食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快推动粮食产业化发展,努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

    二、目标任务

    把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稳定在2020年水平以上,首先确保早稻面积有恢复性增长。全粮食播种面积22万亩,其中早稻面积6.45万亩,粮食总产量9.05万吨。提升粮食品质,落实优质稻播种面积15万亩,其中高档优质稻面积5万亩,高档优质稻生产基地2个,高档优质稻基地面积0.5万亩发展优质特色旱杂粮,建设玉米、荞麦、糁子、高梁、小籽花生等优质旱杂粮生产基地4万亩同时试验推广双牌高山红米旱稻100亩以上;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稻综合机械化率72%以上。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新增30亩以上耕地种粮大户15户。

    、重点工作

    1.落实粮食生产责任。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各乡镇(管理局)担负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主体责任,要把粮食生产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要分解到乡镇村组,落实到农户和田块。对粮食生产重点区域要强化调度推进。将耕地抛荒治理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内容,乡镇(管理局)建立耕地抛荒治理长效机制,出台强有力政策措施,建立督查台账和通报制度,实行清单管理,确保水稻生产功能区不出现2亩以上连片抛荒现象,水稻生产功能区至少种上一季水稻,避免出现“非农化”“非粮化”。

    2.稳定发展双季稻生产。全县双季稻播种面积占粮食总播种面积的近60%,粮食生产稳面积关键在于稳早稻,要全力抓好早稻生产,确保完成早稻生产任务,为全年粮食丰收奠定基础。要巩固和恢复传统习惯种植区和优势区的双季稻生产,扩大面积、提高单产水利条件有限的高岸田、天水田科学改种适宜的旱粮作物坚持以项目为引领,推进高档优质稻发展,重点推广天龙一号、晶两优534、泰优390等米质达到国标二等以上优质稻杂交品种,以及玉针香、湘晚籼17号等米质达到国标一等的优质稻常规品种不断扩大高档优质稻种植比重落实高档优质稻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订单生产面积1.5万亩,带动发展优质稻生产面积15万亩。

    3.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充分利用丰富的旱土资源、高岸田、天水田,发展特色旱杂粮,大力创建高蛋白大豆、小籽花生、杂交高粱、菜用加工甘薯、菜用秋马铃薯、小宗杂豆、鲜食甜糯玉米、黑芝麻、苦荞、子等特色旱杂粮生产示范基地,不断扩大城郊区和风景旅游区周边地区的特色旱杂粮种植规模。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特色旱杂粮精深加工,推广“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发展订单生产,打造精品名牌,把地方土特产、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大产业。全年实现特色旱杂粮种植面积4万亩以上。

    4.加快关键技术应用。一要推广稻集中育秧。早稻集中育秧是确保早稻面积恢复性增长的重要抓手要大力推广专业化服务组织、育插秧专业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早稻集中育秧,集中育秧大田面积达到0.66万亩以上,带动全县早稻集中育秧大田面积突破2万亩,有效遏制耕地抛荒,恢复发展双季稻生产。要将早稻机械育插(抛)秧技术作为集中育秧和早稻生产关键技术进行推广。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积极开展“早加晚优”模式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和“稻油”水旱轮作推广项目大力推进一季晚稻、双季晚稻高档优质稻大规模单品种开发,重点在五里牌镇泷泊镇理家坪乡江村镇和茶林镇以自然区或乡村为基本单元,创建一批排灌方便、土壤肥沃、交通便利的高标准高档优质稻生产基地,同一片区内的高档优质稻生产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品种、统一生产模式、统一技术规范和统一指导服务。全创建高档优质稻示范基地2个,面积0.5万亩。三要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深入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应用植保新方式、新技术、新药械、新药剂、新测报的“五新”技术和化肥减量增效模式,集成推广因地因苗施肥、精准诊断用药等技术,推进减量替代、减量控害。全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

    5.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一要加大对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完善配套奖励激励措施,大力培育种粮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水平。要不断扩展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功能推动专业人做专业事,培育和组织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化服务组织、植保专业公司积极开展育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稻谷收储烘干等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引导种粮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做好自身服务的同时,积极为周边农户、小大户提供专业化服务。四要大力推行粮食生产全环节全程托管服务引导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开展土地信托、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托管服务。今年全新增承包30亩以上耕地的种粮大户15户以上。

    6.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主要粮食作物全面推进全程机械化,大力提升机插、烘干、机械植保等机械化生产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促进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引进高效插秧、抛秧机械,补齐水稻播栽环节机械化生产短板。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开展深松深耕、机播机插、机收机烘和生产性托管服务。全水稻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以上,植保机械化率达到20%以上。

    、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乡镇(管理局)要把粮食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支持政策和具体举措,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层层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乡镇(管理局)书记担负粮食生产主要责任,党政一把手都要亲力亲为,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和技术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落细落实粮食生产责任,确保2021年全粮食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具体举措见附件1

    2.强化保障措施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加大粮食生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强化科技支撑。一要落实各项奖补政策,制定奖励措施,加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扶持奖励力度;二要重点保障早稻集中育秧、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高档优质稻基地建设、特色旱杂粮产业发展粮食增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以及耕地抛荒治理的投入;要加大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力度,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发挥高质高效技术作用,促进节本增效。

    3.强化宣传培训。大力宣传国家稳定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地方政府出台的粮食生产扶持补贴措施的宣传力度,让粮食生产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和稻谷补贴等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深入基层、深入农民群众,切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粮食生产关键技术的培训指导,特别加大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性宣传、关键技术和粮食产业化发展的培训和引导。

    4.强化督查考核。委、县政府将建立健全粮食生产督查考核制度粮食生产既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重要核心内容,又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定期和不定期对粮食生产,特别对政策措施落实、遏制耕地抛荒、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高档优质稻基地建设等情况开展调度和综合督查通报督查结果,对水稻生产功能区2亩以上连片抛荒的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予以扣分。

    附件:1.2021双牌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2.2021年双牌县粮食生产奖补措施

    3.双牌县治理耕地抛荒十条举措

                        


    附件1

    双牌县2021年粮食作物任务分解情况表

    乡镇

    播种面积

    (亩)

    其中:

    早稻(亩)

    中稻(亩)

    晚稻(亩)

    玉米(亩)

    其他(亩)

    泷泊镇

    74620

    29320

    4500

    31000

    2200

    7600

    江村镇

    19840

    7000

    1300

    7000

    1100

    3440

    五里牌镇

    37220

    15120

    2600

    15200

    800

    3500

    何家洞镇

    10250

    0

    4500

    0

    2550

    3200

    麻江镇

    10690

    2420

    3000

    2420

    1000

    1850

    茶林镇

    8350

    2450

    3100

    450

    650

    1700

    塘底乡

    9300

    0

    3500

    0

    4200

    1600

    上梧江瑶族乡

    11800

    100

    3000

    0

    3400

    5300

    理家坪乡

    22780

    7340

    2100

    7640

    1200

    4500

    打鼓坪乡

    6850

    0

    2200

    0

    2500

    2150

    五星岭乡

    5300

    750

    1600

    750

    1100

    1100

    阳明山管理局

    3000

    0

    1200

    0

    400

    1400

    合计

    220000

    64500

    32600

    64460

    21100

    37340


    附件2

    双牌县粮食生产奖补措施

    一、早稻生产

    4月6日前完成播种的,享受下列政策:

    1.全县种粮农户(大户)早稻集中育秧(机插、机抛、软盘抛秧)秧田面积集中连片达到2亩(含)以上,补助30元/亩(大田)、补助300元/亩(秧田)。

    2.全县种粮农户(大户)早稻种子补贴:30元/亩。

    3.全县种粮农户(大户)肥料补贴:20元/亩。

    二、双季晚稻生产

    8月7日前完成大田栽插,享受下列政策:

    1.全县种粮农户(大户)晚稻种子补贴:40元/亩。

    2.全县种粮农户(大户)肥料补贴:30元/亩。

    三、验收办法

    请种植户和粮食生产大户据实上报,早稻于4月15日前,晚稻于8月20日前以村为单位报备到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汇总。县里将统一组织复核验收,验收办法另行制定(可参考2020年的验收方案)。

    附件3

    双牌县治理耕地抛荒十条举措

    一、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要求,切实担负粮食生产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要亲力亲为,亲自研究、部署、指挥耕地抛荒治理工作,千方百计避免耕地抛荒。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以及我县发展粮食生产和制止耕地抛荒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增强耕地保护意识。

    三、强化政策支持。坚决落实“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财政补贴政策,严格核实种植面积,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程序,做到精准发放,抛荒耕地一律不予补贴,结余资金专项用于耕地抛荒治理。耕地抛荒一年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代耕,代耕者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抛荒二年以上的,要按照规范程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组织恢复耕种。

    四、强化大户带动。引导无力耕种的抛荒耕地承包农户采取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专业服务公司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土地信托、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托管服务和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代烘、代售等粮食生产环节服务,恢复抛荒耕地耕种。

    五、强化指导服务。对水利条件好的抛荒农田,采取集中育秧方式扩种早稻,恢复双季稻;对条件有限的抛荒农田,也要通过推广集中育秧方式种植中稻或一季晚稻;对不宜种水稻的抛荒农田,指导科学调整种植结构,发展旱粮作物和高效经济作物。

    六、强化奖补激励。对新耕种抛荒耕地的种粮大户,除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外,适当提高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标准。要以村组为单元组织早稻集中育秧治理耕地抛荒,对通过集中育秧、机插机抛技术治理耕地抛荒的,从县级财政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中对集中育秧且连片2亩以上的秧田每亩补助300元、对此集中育秧点上所育秧苗能抛栽的大田每亩补助30元

    七、强化调度落实。各乡镇、村组要层层建立耕地抛荒治理台账,逐级调查核实,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实行日报和周报调度,时向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耕地抛荒总面积、水稻生产功能区抛荒面积和2亩以上连片抛荒面积以及耕地抛荒治理到位面积、措施。调度数据汇总后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查看和批示。

    八、强化排位通报。对耕地抛荒治理实行排位通报制度,每次检查调研完成后,对耕地抛荒整改到位率也进行排位;对存在少报瞒报虚报等行为的作排名末位等处理。耕地抛荒整改到位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向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通报。

    九、强化考评挂钩。对水稻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重点区域2亩以上连片抛荒且未及时治理整改到位的乡镇,在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取消全粮食生产先进乡镇评选资格,在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政府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十、强化绩效奖惩。耕地抛荒面积大且治理整改工作滞后的乡镇,县里给予黄牌警告;对水稻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重点区域2亩以上连片抛荒且未及时整改到位的乡镇,按照市里规定予以追责到位。在全县耕地抛荒治理排位通报中排位倒数第一的乡镇,对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连续次排位倒数第一的,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约谈,对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对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通报表扬。

    中共双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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