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3-00759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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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3-08-03 08:35 - 名称:
双牌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自评报告 - 文号:
双牌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
自评报告
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0日
双牌县地处湘西南部,11个乡镇和1个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面积1751平方公里,常驻人口15.7万人,现有耕地面积14.15万亩。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15〕69号)精神,依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核查验收工作表》中的31项考核内容,我县认真开展了自评总结,现将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组织领导。双牌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听取农业农村局关于创建省安县的汇报,并印发了关于《双牌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函〔2018〕47号),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农业农村、发改、财政、商粮、市场监管等部门和11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绩效考核。《双牌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文件中明确规定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各责任单位职责清晰,衔接协调顺畅,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县政府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的绩效考核体系中,分值5分,权重占总分的5%。
3、规划计划。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纳入本区域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同时,每年年初,县农业农村局结合省市相关精神,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方案。
4、经费保障。县政府每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且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5、监管名录。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我局每年都出台了监测计划,将正常运行的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兽药经营企业、收购贮运企业、规模养殖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经纪人全部建立了监管名录,对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日常监管,并建立了商品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各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巡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定期进行依法打击和曝光。
6、人员培训。通过开展大型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的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告知程序,将相关规定的法律义务,违法应承担的行政、刑事责任,宣传告知到位,将产品安全知识培训到位,并与他们签订了《承诺书》,安全责任告知率和培训率达100%。近两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3期次,培训人员1300余人次。
7、过程控制。县、乡镇两级农业部门多次对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质量安全培训,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共培训从业人员1300余人次。全面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正常运行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有完整的生产记录,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8、产品自检。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100%开展农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县内屠宰场100%落实了生猪、肉牛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动物凭耳标、有效产地检疫证明入场待宰,严格屠宰同步检疫;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批发市场100%落实进货查验、质量抽检制度,积极推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
9、无害化处理。我县与永州恩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实施病死畜禽收储及无害化处理协议书》,由永州恩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全县的病死畜禽收储及无害化处理。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能力到位
10、全面落实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建立了《双牌县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对33家农药化肥经营主体7家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主体进行了备案。
11、规范经营。制定了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规范农资经营者建立台帐。切实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和使用的农业入品可追溯;开展了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探索,坚持谁使用谁处理原则,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150余本(农作物种植大户100余本,农药经营店33本)做到户户有台账,人人有意识。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在省厅备案高毒农药经营定6家,并实行动态管理和淘汰制度,实名制购买制度,确保高毒农药销售100%信息可查询、100%流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全面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对县内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实行GSP管理,强化生猪养殖户和规模养殖场自配料监管。确定了全县放心农业投入品配送网络体系,全县试试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站全县农业投入品纵连比例在70%以上。
12、平台管理。在全县建立了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全县33家农资经营单位(个人)纳入监管信息平台,对配送批发源头进行电子档案营销监管,实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
13、质量检测。完善了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并定期对县域内主要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双牌县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结合省市相关精神,定期开展、种子、农药、化肥抽检,全面加强对县内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确保农资质量上新台阶,县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基本杜绝。目前我县尚无农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14、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每年,局质监股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统一制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督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狠抓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县乡联动,加大监测频率、增加抽检批次,做到市场检测日日检、产地检测周周检、“瘦肉精”检测批批检、重大节日重点检。截止9月底,已开展定性速测2862批次;今年我局分别与正信公司和品标华测分别签订了300批次的农产品定量检测委托协议,共计600批次,截至目前,已开展定检测检农产品样319批次个。县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了产品自检制度。
15、日常巡查。全县11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检验检测站都落实了日常巡查和速测等工作,由于我县是山区小县,全县现有人数仅15.7万人,五星岭、打鼓坪等乡镇常驻人口不足3000人,且没有集市,因此我局要求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全年开展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1000个以上。目前,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产品定性抽检检测工作正稳步推进。
16、信息公告。我们力求抓好监测结果的分析应用,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农业投入品监管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1-9月,共发布《双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9期,并发布《2022年5-8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定量检测结果的通报》。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17、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我们共出动执法车辆9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重点环节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共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58家次,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加强日常检测和例行监测,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严禁出基地入市场,已入市的责令下柜退市,并依法处理;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台账,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有无使用禁用农药或其他化学物质以及超限用范围使用农药行为。
18、依法处置。县农业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组织了2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县域内制售假劣农资、生产和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三品一标”产品标志开展了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农药案1起、种子案1起,立案查处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7起、经营检疫不合格生猪案。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案件查处率达到 100%,
19、健全机制。我县建立健全了《农业行政执法线索发现和通报工作制度》、《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制度》、《双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及大要案件奖励机制(试行)》、《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等制度》。今年以来没有出现农业执法可移送案件,往年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20、应急处理。我县从2013年起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制定下发了《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多年来,由于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得扎实、成效较好,我县从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县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行
21、环境监测。我县结合省市项目及任务,与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检测协议,全力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同时,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全县畜禽养殖场全面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截止目前已完成29家养殖场的改造工作。同事,科学合理地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制定了《双牌县十三五期间农业标准化生产区域布局》。
22、标准入户。组织制修订和宣传推广水稻、杨梅火龙果、茶叶、百香果等生产技术规程,引导督促生产者依规生产,农业标准入户率达100%。
23、技术推广。大力推行植保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机械化生产、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和畜禽水产品健康养殖等技术,引导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坚持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实行“六统一”。即统一产地选址、统一生产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建立生产档案、统一检验检测、统一废弃物处理。全县共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88个(其中市级标准化基地20个)、13万亩。
24、质量安全认证。为打造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提升我县农业产业质量和效益,出台了农产品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政策,对获得“两品一标”证书的企业所需的认证费(含标志使用费)、检测费予以补助。目前,全县共完成绿色食品认证14个、有机农产品认证6个。全县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地站全县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40%以上。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25、监管能力。县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11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均加挂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在114个村分别设立监督员和协管员,并在村委会公示了村级服务点的职能职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盲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具有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要求的能力。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使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县内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26、检测能力。县里成立了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具有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有的检测能力,工作落实到位,并于2022年成功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的“双认证”。
27、执法能力。县里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编制28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了综合执法,下设了农业投入品监管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中队。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及相关检测工作能够落实到位。
28、设备条件。结合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为县检测中心和11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了必要的检测等设施设备,为县检测中心配备了一台检测抽样车辆(湘ME2006)。在人员培训方面,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了县、乡(镇)、村三级监管人员培训计划,选送了技术骨干到省、市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同时,利用农闲时间,县里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以“新型农民”、科技入户培训等为依托,组织村组监管人员开展全员轮训,今年已组织集中培训村监管员、组协管员1300余人次,县、乡(镇)、村三级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达到40小时以上。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29、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了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置等监管制度,对各监管环节的监管对象全部建立了监管名录,全面推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0、创新机制。一是为鼓励社会公众、行业协会、认证机构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出台了《双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及大要案件奖励机制(试行)》,联合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试试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将食用农产品质量问题的举报统一纳入到“12345”平台进行管理。
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两证+追溯+保险”追溯体系。将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和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及其企业全部建立追溯网点并纳入平台管理,实行“一品一码”赋码标识,全面实行可追溯管理,构建县乡基地并延伸到收储运、加工、销售的全程追溯,基本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并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工作,组织金蕊、盈丰等市级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保险工作。全县综合监管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九)质量检测
2022年,县级开展蔬菜水果农产品速测2862批次,合格率99.93%;2021-2022年,省市来来我县开展抽检,合格率均为100%。本县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 “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十)新增内容
31.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2021年11月双牌县双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双牌县政府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双食安委〔2021〕4号)文件,文件明确了政府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2022年11月,双牌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2022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报告》,全面落实落细“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头上,推动实施分层分级对应包保责任机制。
32.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情况。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两部门建立了衔接机制,全县所有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实行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做到了应开尽开承诺达标合格证;同时,在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初步拟定在县大市场开办试点。
3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全县11个乡镇全部划分监管网格、明确监管员和协管员,并纳入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湖南省应用系统,并定期规范开展巡查检查,每个乡镇开展农产品速测600批次以上,实施了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监管信息公开公示等。
34.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情况。结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健全完善了我县11个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为每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农残速测仪等相关仪器设备,目前全县11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运行良好、能有效支撑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35.乡镇开展农产品上市前速测把关情况。全县11个乡镇全部配备了酶抑制速测设备,同步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落实“用什么检什么”要求,规范出具速测结果,做到100%“检什么标什么”,对上市销售的豇豆种植户在生产期内至少速测1次以上。
36.创建宣传引导情况。我县自开始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结合“3·15”、“5·12”、“5·17”、质量安全月、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宣传引导,同时,将印制创建宣传资料5万余份,免费发放给全县农户、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创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属地管理责任化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成立了以县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直单位和11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和会商调度,在全县形成“一张图”谋划、“一个面”推进、“一盘棋”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督办考核。县政府建立健全了严格的工作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检查,有针对性开展专题督办,健全行政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三是深入宣传发动。在县城、各乡(镇)街道及村组做好固定标语20条、印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一册)1万份、(二册)2万份,并发放至全县居民手中。通过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有效强化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指挥调度,增强了干部职工努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提高了全县人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提升能力,监管工作体系化
一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各乡镇也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队伍,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管理体系。
二是加强装备条件建设。结合相关项目,初级资金300万元,对县、乡(镇)监管站进行装修改造,并集中采购配备了农残速测仪等监管检测设备和监管执法车。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为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2022年我县决定给予每个乡镇1万元的工作经费,由县农业农村局年终根据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给予拨付。
四是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置等监管制度和职责分工、岗位责任、生产巡查、信息报送、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全面推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县、乡(镇)两级无论是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检验检测制度等软件建设,还是检测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等硬件设施都得到了提升,监管能力全面增强。
(三)明确责任,主体管理规范化
一是落实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对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00%落实了监管名录制度,对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一律纳入“黑名单”强化管理。二是实施规范化管理。以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诚信承诺、自律检测、产地准出、质量追溯“五项制度”,免费发放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药进出库台账2000余分,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台帐、农药进出库台帐。三是加强生产经营主体人员培训。以相关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为重点,全面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四是严格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全面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五是强化农产品自检。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100%开展农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县内屠宰场100%落实生猪、肉牛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动物凭耳标、有效产地检疫证明入场待宰,严格屠宰同步检疫;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批发市场100%落实进货查验、质量抽检制度,积极推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六是全面实施无害化处理。加大了病死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力度,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和措施,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有力防范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流通消费市场。通过强化农产品生产主体管理,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经营意识大幅增强,普遍能做到自觉遵守有关制度。
(四)无缝覆盖,监管环节全程化
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落实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制度,建立监管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全面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对县内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实行GSP管理,强化生猪养殖户和规模养殖场自配料监管。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对县域内主要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抽查。二是推行产地安全监管。以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开展产地安全普查监测,加强畜禽养殖粪污防控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冶炼、超标排放工业“三废”和城乡生活垃圾等破坏农产品产地安全违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县财政对每个生产基地给予补贴支持建设废弃物收集池。三是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全县统一制订实施监测计划,狠抓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县乡联动,加大监测频率、增加抽检批次,做到市场检测日日检、产地检测周周检、“瘦肉精”检测批批检、重大节日重点检。四是严格质量安全执法。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执法检查,并加大依法处置力度。加强社情舆情监测,防范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理能力。五是加强农业标准化基地监管。组织制修订和推广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引导督促生产者依规生产,大力推行植保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机械化生产和畜禽水产品健康养殖等技术,引导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坚持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实行“六统一”。即统一产地选址、统一生产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建立生产档案、统一检验检测、统一废弃物处理。通过强化全程监管,极大地推动了全县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并进一步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双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但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线长面广,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部门协调配合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体制原因,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还有待加强。
2、经费投入待进一步加大。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设备仍然不足,个别养殖业标准化示范场还没有配备好畜禽、水产品药品残留检测设备;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检测设备也还没有配齐配全。
3、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存在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还在探索阶段。农业投入品监管网络信息平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要根据省市平台建设进度开展建设,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工作受仪器、人员等因素影响还不能全面开展。
4、农业标准化水平待进一步提升。全县虽然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众多,但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普遍规模不大,万亩以上规模基地不多。
5、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改革尚未到位。受机构改革影响,县里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合并到县市场监管局,但受种种因素影响,检测中心归属尚未正式明确管理单位,给检测中心人员招考、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1、强化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建立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加快构建政府监管、生产自律、社会监督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继续充实强化县乡镇两级机构职能,抓紧向村级延伸,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通晓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的管理型人才,全面提升监管人员素质。二是加大投入。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缺乏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的迫切问题,并保障稳定增长的监管工作经费。三是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基地生产、投入品经营、产品检验、包装标识、远程诊断等模块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即时反应机制,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提高农业监管队伍的信息化水平。
2、加强“两品一标”认定和管理,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
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大湾区”菜篮子基地等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切实提升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继续抓好“两品一标”的认证和监管,在现有的监管制度和工作基础上,加强认证监管力度,扩大“两品一标”合格率和市场占有率。力争使“两品一标”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65%以上,继续实行对“两品一标”获证产品的认证补助。
3、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严控农产品源头污染。
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产垃圾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污染,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普查和定点监测制度,尽快开展农田质量普查监测计划、摸清现状,有针对性地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净化工作。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农村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处理利用,为农产品产地的生态化、标准化、无害化创造条件。
4、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前几年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三年行动”和我县实际,加大对牛蛙、百香果、香芋、杨梅、柑橘等农产品的检查力度,对于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强化日常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和抽检;坚持检析联动,要注重对抽检中发再的不合格农产品,及时依法采取查卦、扣押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作好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5、继续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建立一套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系统,实现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全程监控。采取切实措施鼓励农产品实行包装标识上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要首先进行产品包装标识;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等认证的农产品必须实行包装标识上市。依法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假冒标识行为,切实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县、乡镇两级检测中心为依托,配强硬件设施,发挥检测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代农业园区等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在全县已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
7、规范信息发布,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按照“早发现、早跟踪、早识别、早预警和早处置”的原则,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职责,规范应急程序。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流向和扩散范围,及时做好预防工作。建立应急事件“反应快速、处置依法、防范联动、预警超前”的机制。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充分发挥有奖举报制度、新闻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
8、加快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步伐
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清单”。界定什么是主体责任、主体责任的内容是什么、主体责任落实应达到什么样的标准,依法依规,操作性强,为企业提供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指南,企业通过逐一对照就能发现自身存的问题,并及时整改,从而有效的履行法定义务,主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厘清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的联系和区别,实现各就其位,防范政府越位、错位,企业主体责任缺位、不到位,从而减轻监管部门的监管压力,并整合监管资源,聚焦主要矛盾,实施精准监管,促进有效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