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2-00622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2-07-05 08:48
    • 名称:邓向东、谭克智、唐飞兵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从事捕捞活动案
    • 文号:
    邓向东、谭克智、唐飞兵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从事捕捞活动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认定依据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双农(渔政)罚〔2022〕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邓向东、谭克智、唐飞兵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从事捕捞活动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1.没收标识为“双牌泷泊镇175”的自用船1艘;2.没收渔护2个;3.没收渔获物(鳜鱼)3条;4.对当事人邓向东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元);5.对当事人谭克智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元);6.对当事人唐飞兵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元)。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双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