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泷泊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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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186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9-02-01 11:52
    • 名称:关于印发《泷泊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印发《泷泊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泷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泷泊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镇直各单位:

    《泷泊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泷泊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

    泷泊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道县“12.29”、祁阳“1.3”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和零陵区康济大道“1.5”交通事故、零陵区锰资源综合开发公司坦夫二工区“1.25”事故教训,切实贯彻落实永州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上旬,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细排查、重整治、严管控”的要求,通过开展百日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两会、春运、春节、元宵、清明、五一等特殊时段和机构改革时期的安全稳定,持续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重点

    (一)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督促企业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要加强对“九小场所”的风险告知,压实其主体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各个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符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案,通过召开安全生产动员大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人员公开承诺和组织安全学习交流等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各个企业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要求,组织人员力量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强化风险辩识、彻查安全隐患,要按照节后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动员部署,做到任务要求清,落实责任严,有效消除各类隐患风险。要盯紧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点,重点排查春假期间停运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重拳狠手,建立台账,加强分类监管,全力以赴地把隐患排查治理抓细致、抓到位,严禁“带病”复工复产。

    (二)切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迅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

    1、烟花爆竹安全

    (1)重点整治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2)视频监控安装、使用、管理不到位的;

    (3)存在“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改变工房用途)行为的;

    (4)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

    (5)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6)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市经营、超范围经营、私设仓库、非法运输、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2、危险化学品、燃气管道安全

    (1)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3)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

    (4)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5)在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范围之内乱建、乱挖、乱钻、乱采和违规爆破等违法行为的;

    (6)存在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管道与市政管网交叉联通、管道穿(跨)越人口密集区等安全隐患的;

    (7)燃气管道存在安全设施“三同时”不落实、“带病”投产运行等问题的;

    (8)燃气管道存在腐蚀、破碎、开裂、变形、老化、跑冒滴漏等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油气企业未制定切实可行的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未配备专业巡线员、救援队伍和抢险设备,未对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建立完整档案等进行排查的。

    3、工贸行业安全

    (1)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

    (2)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

    (3)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和煤气作业的;

    (4)违法违规使用涉氨、涉氯等危险化学品的;

    4、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

    (1)“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

    (2)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3)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4)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5)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6)客运车辆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核定站点上下旅客的;

    (7)农用车非法载人的;

    (8)船舶非法从事水上施工、运输的;

    (9)非法采砂的。

    5、建筑施工安全

    (1)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

    (2)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

    (3)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

    (4)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6)脚手架和深基坑工程是否符合标准规程情况。

    6、消防安全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居区以及车站、码头、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6)大型商场、市场、在建工程、娱乐场所、“九小”场所、城中村、老旧居民小区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消防设计是否合格,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或老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埋压、圈占、遮挡或占用情况等。

    7、特种设备安全

    (1)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

    (2)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无证上岗的;

    (3)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

    (4)非法生产使用简易升降机、拼装电梯、非法锅炉、报废气瓶的;

    (5)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6)露天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公共场所电梯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

    8、学校安全

    (1)校园安保体系建设落实情况;

    (2)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3)校车使用管理、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安全行车教育培训、校车日常检修等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校车超速、超载、违章操作和不按审批路线行驶情况等。

    9、食品药品安全

    (1)超市、药店、餐饮店、学校食堂等场所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餐饮服务许可有效期限、在售商品保质期、食品药品购进渠道和票据留存以及相关制度的公示情况等。

    (2)食品、药品不达安全卫生标准,无证非法经营的

    三、工作分工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镇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四、行动步骤

    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自2019年1月28日起至5月7日为期100天,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日前)

    各村(社)、镇直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排除治理隐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排查整治管控阶段(2月1日至5月7日)

    各村(社)、镇直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对各行业、各领域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建立台帐、分级管理,每月将隐患排查整治管控情况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一是按“四个签字”的要求落实“百日行动”责任。各村(社)、镇直各单位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项目、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一个不漏,由村(社)、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分别明确每一个生产建设经营单位(项目、场所)的监管清单和监管责任人,并进行台账管理,做到一个不差。所有工作照单履责,失职追责。

    二是按照“联合打、网格管、重点突、源头控、群众防、常态化”的要求开展打非治违和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三是按照“一账四单”要求治理安全隐患。即安全隐患检查台账和隐患整治、案件查办、处罚、追责问责四个清单,对发现的隐患做好登记,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工作措施、整改及复查责任人员等内容,确保一查到底,责任追究到位。

    四是四项制度落实大管控责任。对各村(社)、镇直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台账管理,实施提醒制、通报制、交办制、追责制等。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8日至5月30日)

    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各村(社)、镇直各单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检查。镇安委办采取工作督查、明查暗访、工作通报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五、行动要求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行动由镇安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各村(社)、镇直各单位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要整合工作力量。当前正值机构改革时期,人员、机构未定,存在底线易失、管控不力的风险。各村(社)、镇直各单位要整合安全监管力量,组成联合办公室,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和特殊时段,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有效开展,防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要落实“六个必须”。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六个必须”(即隐患排查必须全面彻底,隐患整改必须坚决迅速,“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必须准确规范,领导包联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监管执法必须从严从速,督查问责必须较真碰硬),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排查整改不重视、不认真、进展慢的;对敷衍了事、整治无力、漏查失管等行为,严肃追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重从快打击处理到位。

    (四)要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镇直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五)要严格考核奖惩。镇安委办将适时不定期对各村(社)、镇直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情况。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全镇通报,并报镇党委、政府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请各村(社)、镇直各单位要重视百日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 “百日行动”相关信息,每月2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在5月7日前将“百日行动”总结报镇安委办。

    联系电话:77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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