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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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2-00462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2022-07-14 15:26
    • 名称:双牌县“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
    • 文号:
    双牌县“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

    为落实相关惠企政策,进一步提升政策服务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特此发布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

    免申即享,是政府部门通过优化服务、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人免于申报、直接享受政策。政策落实采取“无感审批、自动兑付”方式,进一步简化政策兑现流程,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政策资金“送上门”,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次发布的《清单》共包括6个部门的7项惠企政策内容,包括;培育壮大骨干企业、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推进绿色智能制造、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品牌建设、购买有效发明专利实施补助、鼓励争创省市质量奖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培育壮大骨干企业。

    政策对象:骨干企业

    政策标准:对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省级同比例的奖励。对首次进入“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盈利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湖南省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扩充扩能,对纳入市、县区重点建设的扩产扩能项目,扩产扩能达效后,前三年对企业给予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50%的奖励。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2.鼓励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对被纳入省、市“510”项目(重大产业建设优秀项目、重大科技创新优秀项目、重大产品创新优秀项目、引进500强企业优秀项目、引进科技创新优秀人才)的企业,由县财政按其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首次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产品创新奖励的企业,由县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3.推进绿色智能制造。引导企业以绿色标准为引领,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由县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被列入国家、省绿色设计产品目录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积极培育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对获得省“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的,由县财政按照补贴金额的30%给予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新办企业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其在双牌县研制被认定为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的,由县财政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其他有关激励政策按《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州市科技服务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17)文件执行。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支持企业品牌建设。支持企业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马德里国际商标,对新获批或新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马德里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县财政分别补贴10万元、10万元、3万元、3万元。

    牵头单位:县市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信局

    6.对双牌县辖区的企业购买有效发明专利实施补助政策。企业每购买一件有效发明专利,应用于生产并转化为生产力,形成批量生产,产生较好效益的,县财政予以5000元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以3件为限。同时,购买发明专利的企业必须保证在购买后五年内不得再次转让,否则财政有权将所发补助予以追缴。

    牵头单位:县市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工信局

    7.鼓励争创省市质量奖。对新获得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

    牵头单位:县市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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