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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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8-00054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8-02-28 09:46
    • 名称:双牌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
    • 文号:
    双牌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

    双牌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促进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完善财务监督机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二、合理编制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年度预算,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年度预算指标,提出按月用款计划,编制报送行业报表、财政决算报表及其他有关报表等。

    三、执行经财政部门审定批复的单位年度预算收支,做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并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四、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五、审批制度管理。

    (一)财务审批实行“一把手”与分管领导联签制度。

    (二)“一把手”与分管领导联签制度是指财务活动中需审批的事项,先由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书面意见后,最后由“一把手”审定的制度。

    (三)工程款临时支付签批程序:驻地监理→业主驻地代表总工→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不符合上述环节要求财务不得支付工程款。

    (四)规范财务支出审批手续。支出票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并注明用途,且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的签名及审批人的审批意见。“一把手”在出差、公务接待、工作调研等活动中的开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批,严禁自用自批或借他人经手,自我审批。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入帐。本单位的临时人员原则上不得担任经手人。

    六、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七、加强票证的领购、收发、结报工作,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票据。

    八、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存款、现金的管理,做到日结日清,定期盘点,帐实相符。

    九、加强财产物资的保管工作,做到定期盘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十、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和大宗物资,按规定办理社会集团购买力审批手续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十一、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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