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5-00592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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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2025-04-30 15:09 - 名称:
关于同意“双牌县唯舞元素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注销的批复 - 文号:
双牌县唯舞元素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你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新修订)第八章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应当终止。经双牌县社会力量办学委员会审核,同意双牌县唯舞元素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教民243112370000129号)予以注销,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双牌县唯舞元素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教民243112370000129号)从2025年3月注销。
此复
双牌县教育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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