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093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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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5-12-09 15:50 - 名称:
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 文号:
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开展“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双牌县开展“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要求,为深入开展好“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大队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焦“四风”问题,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三乱”行为为重点。坚持纠建并举,通过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和查纠问责力度。通过全面清理大队执法监管部门、窗口服务单位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大队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二、整治对象
城关中队、打鼓坪中队、茶林中队、安宣股、法制股、车管所。
三、整治重点
1.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
2.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收费和捆绑服务等行为;
3.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的问题;
4.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5.其他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建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
1.全面动员部署。大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大队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规范宣传发动。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广泛宣传开展集中清理整顿的目的和意义。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2月1日-12月15日)
对2013年以来收费、罚款、摊派情况逐项登记,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套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对违规收取的各项费用,在自查阶段结束前,要全部清理到位。
(三)整改建制阶段(2015年12月16日—12月30日)
对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对照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并建章建制,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着力从源头上进行有效防控,减少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组织领导
成立“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刘志强任组长,政委蒋捍东、纪检员周安秀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室主任陈宏林任主任。联系电话:0746-7721306。
五、工作要求
(一)分类整治,突出重点。大队一把手为大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股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地进行自查自纠,加强整改。
(二)强化整改,注重实效。加强舆论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损害群众利益的“三乱”问题。在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对整改不到位、群众反响大、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三乱”问题的整治力度,对典型的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三)正风肃纪,严格追责。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加强监督,坚决做到不漏项目、不漏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