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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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1-00165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2021-03-17 16:53
    • 名称: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 文号:
    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人:刘志强

    机构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双牌紫金北路119  
    邮编:425200  电话:0746-7726705
    邮箱:2759482121@qq.com
    网站地址:

    根据《中共双牌县委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双发[2011]13号)和《中共双牌县委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双发[2011]12号)文件精神,设立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县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是隶属县公安局领导的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管理、驾驶人管理工作的正科级行政单位。

    一、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交警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制定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对策,拟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管理发展战略。

    (二)负责维护全县道路(含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交通秩序;参与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设置、监督和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负责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负责全县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负责实施全县交通警(保)卫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协同其他警种或部门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道路“三乱”行为。

    (六)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按职责权限对机动车改装、改型和修理厂家实施安全技术监督。

    (七)负责国产小型汽车注册登记,“五小车辆”的检验和牌证换发;大、小型车辆改装的申报。

    (八)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考试、发证,驾驶证的审验、换证、注销及驾驶员技术档案的管理。

    (九)协助县公安局抓好交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检查、监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负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规划、和推广、应用,以及通信、计算机应用的规划。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警大队下设二股一室一所三个中队。

    (一)办公室

    掌握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收集分析、反馈交通管理信息,起草、审核文件和领导讲话材料,综合情况,协调工作。负责信访接待、文电收发、文件建档、机要通信、值班车辆管理,做好财务、人事劳务、财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办公室为级行政机构,配主任1名,副主任2-3名

    (二)交通安全宣传股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宣传交通法规,负责车队、安全联组的管理;负责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等安全设施的管理;负责对辖区内交通肇事犯罪的侦查。

    交通安全宣传股为级行政机构,配股长1名,副股长2-3名

    (三)法制股

    负责全县公安交通法制工作;负责内部的执法监督,受理群众投诉;负责本单位内的法制教育;负责大队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

    法制股为级行政机构,配股长1名,副股长2-3名

    (四)车管所

    车管所由驾驶员管理股和车辆管理股合并组成。主要负责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考试、发证,驾驶证的审验、换证、注销及驾驶员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国产小型汽车注册登记、“五小车辆”的检验和牌证核发,小型车辆改装、改型、报废、异动、转籍的申报,按职责权限对机动车辆改装、改型、修理厂家进行安全技术监督。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机动车查验员的培训工作。开展并指导对4S店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社会化考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车管所为级行政机构,配所长各1名,副所长2-3名

    (五)中队

    负责疏导交通,维护道路和城市的交通秩序;参与交通警卫、道路执勤执法、处理突发事件;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协助车队、联组的安全管理;协助查处辖区道路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协助侦查辖区内道路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编制总额内单列。

    (六)下设三个中队:城关中队、茶林中队、打鼓坪中队。

    3个中队均为副科级行政机构,各配中队长1名,副中队中长2-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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