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216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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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6-12-28 21:19 - 名称: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文号:
各村支部、村委会:
“五·一”即将来临,为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安委会的安排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定为2015年4月25日—30日,时间为5天。
二、检查目的
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安全无事故,万无一失,有效促进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安定。
三、突出检查重点,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一)道路交通:重点防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情况。
(二)水上交通:重点检查节假日、集会、集市等渡云高蜂期间渡口乘客上下秩序的维护和渡船现场监督管理,禁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情况。
(三)烟花爆竹:重点检查零售点的面积、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存放量是否超过核定量。
(四)农业机械:防范节假日、雨季和汛期期间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违法行为。
(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检查节假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六)学校:检查消防的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法及工作要求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要按照“谁辖区,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由村支书负总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上报镇安监站,由镇里处理;镇里暂时不能处理的,及时以文字形式上报县直有关部门,由县直有关部门来镇现场处置。凡是因思想不通、工作不力、处置不及时而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坚决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五一期间 检查 通知
江村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4月24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