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茶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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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006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6-04-26 12:24
    • 名称:老院子村文化墙粉刷合同
    • 文号:
    老院子村文化墙粉刷合同

    老院子村文化墙粉刷合同

     

    发包单位:茶林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盘德善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老院子村新农村建设部分外文化墙粉刷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外墙粉刷按平方米计算。

    二、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60日,暂定于自2014111日起至2015 11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    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    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 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五、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七、其它

    本合同于201410 日由双方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份,上方各执一份。

     

     

    发包单位(茶林镇人民政府)(盖章)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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