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茶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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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8-00106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8-03-29 15:35
    • 名称:关于印发《茶林镇2018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印发《茶林镇2018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茶政发[2018]11

     

     

    茶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茶林镇2018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茶林镇2018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茶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茶林镇2018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

    工作方案

     

    清明期间,随着天气转晴,气温回升,群众上坟祭祖、燃放鞭炮 、春耕生产、进山旅游等活动急剧增加,森林火险等级随即升高,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形势迫切、任务繁重,森林防火工作将进入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森防指指示精神,切实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压实责任,坚决守住底线。

    各村、镇直有关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抓住工作部署、督导检查、服务保障等主要环节,将森林“防大火”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五包”责任制的要求,把责任落实到组、户,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防松懈、防麻痹、防厌战,动员力量,紧盯火灾高发区和重要节点,重点把控,严防死守。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点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不发生负面舆情的底线,有效防止较大森林火灾,全面压降一般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倡导文明祭祀。

    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各村、镇直有关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准发力。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安全法规和常识,积极倡导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禁止烧香化纸、燃放鞭炮。大力弘扬有利于保护生态的文明祭祀方式。要在林区的主要路口增设警示牌,在景区、墓区要架设宣传横幅、刷贴标语,出动车辆巡回宣传。要利用短信、微信、发放入户通知书、走村串户等方式提醒广大群众文明祭祀。要利用农村村村响、鸣锣等提醒群众在林区禁火。学校要积极开展“五个一”(即上好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标语)森林防火专题教育活动,利用“家校通”短信平台向家长发森林防火短信,让学生倡议家长移风移俗、文明祭祀。镇直各单位要召开清明期间专题会议,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率先垂范,文明祭祀。以强大的宣传氛围,倡导文明祭祀,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严控严管,坚决管住火源。

    4月1日至4月1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严

    禁一切野外用火。各村要针对清明期间群众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加的特点,对森林防火重要区域要分线、分段、分片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全面开展巡查,制止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祭祀行为,杜绝隐患。在林区主要路口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和防火警示牌,对进山扫墓人员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火种入山。护林人员要对责任区内坟墓集中区开设防火隔离带,要拓展范围加强对踏青郊游等户外人群的管理,严防死守,坚决管住野外火源。各村要加强对儿童、疯颠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进行全面、准确的统计、上报,要确定专人进行监管,与监护人签订好看护责任书,落实好相关监护等有效措施。要严查违规用火,对违反禁火令规定擅自野外用火的,一律行政拘留。

    四、充分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各村、镇直有关各单位要针对清明期间火灾规律特点制

    定专门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添置配备好必要的扑火工具和装备。要有火无火按有火准备,大火小火按大火扑救的要求,做好各项扑救准备和扑救保障。镇森林防火半专业队、各村防火应急分队、民兵应急队等扑救队伍要时刻处于战备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快速反应、靠前指挥、科学决策、安全处置。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要把安全放在扑救指挥的首位,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强化值守,确保政令畅通。

    清明节特别防护期,各村及镇辖区内林业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及镇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有关各单位要配强值班力量,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县、乡、村、组四级的森林防火信息畅通有序。遇到火情及时处置,并准确上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即日起,镇防火办和镇纪委将抽查各村和镇直有关各单位防火值班情况,一旦发现值班领导不在岗和值班员存在离岗、脱岗现象,一律通报批评,凡被省、市、县督查离岗、脱岗的一律从重处理。瞒报、迟报,延误火灾扑救,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村、镇直有关各单位要将清明期间值班带班安排报镇防火办,做到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上报采取微信(茶林镇护林防火工作群)上报和电话上报两种方式,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半前,下午4点前,镇防火办值班电话:0746-7930001。

    六、依法依纪,严格责任追究。

    火案发生后,坚决做到四不放过:火案未破不放过,肇

    事者未受到打击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

    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镇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配合镇辖区内林业派出所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清明期间发生的森林火灾要逐案责任到人,限时破案,依法追究责任,以警示教育群众。对清明期间发生森林火灾超过3起或持续燃烧时间超过12小时森林火灾的乡镇监察部门要逐村、逐案进行调查剖析,分清责任,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不力,管理不善,导致人员伤亡或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森林火灾,除依法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外,还要按照《永州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1:茶林镇2018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区划

    分管控表

    附件2: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摘录

      

     

                                                            

    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各村 、镇直各单位                                                   

    茶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共印发2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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