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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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5-00498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2025-04-24 11:27
    • 名称: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文号:
    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检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关于调整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二、关于职责调整(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企业 1.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检查;
    2.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
    2025.06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1次 县城管局
    2 对城市燃气、燃气网点以及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的检查 《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2021修正)第十四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对燃气企业、燃气销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关于调整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二、关于职责调整(四)负责燃气热力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全市燃气热力经营市场,依法依规核发燃气许可证并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全市管道燃气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汽车加气站 1.对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2.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后及事中事后情况的行政检查;
    3.对燃气质量的检查;
    4.对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的检查。
    2025.06、2025.12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2次 县城管局
    3 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情况以及供水水质的监督检查 《湖南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2022修订)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检查和督察制度,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关于调整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二、关于职责调整(二)负责城市供水、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供水企业 1.设施建设监督检查;
    2.运营管理监督检查;
    3.设施维护监督检查;
    4.对水质的监督检查。
    2025.06、2025.12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2次 县城管局
    4 城市道路、桥梁运维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2019修订)第六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第三十五条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关于调整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二、关于职责调整(六)承担冷水滩城区权限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制度,组织实施对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特殊检测。经常性检查是指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检。定期检测是指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可靠性等进行定期检查评估。特殊检测是指当城市桥梁遭遇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车船撞击等人为事故后所进行的可靠性检测评估。
    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单位 1.城市道路、桥梁运行监督检查;
    2.城市道路、桥梁维护监督检查。
    2025.06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1次 县城管局
    5 对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和保护情况以及排水户排水情况的检查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口设置以及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要求排水户采取措施,限期整改。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将监督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为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第十六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水户的排放口设置、连接管网、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监测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指导和监督。
    《关于调整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二、关于职责调整(二)负责城市供水、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 1.设施建设监督检查;
    2.运营管理监督检查;
    3.设施维护监督检查;
    4.对排水户排放污水情况的监督检查。
    2025.06、2025.12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2次 县城管局
    6 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检查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2017修订)第四条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关于调整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二、关于职责调整(七)承担冷水滩城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监管工作。
    《永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是全市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县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冷水滩城区(含永州经开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户外招牌备案工作和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拍卖、招标、协议出让和有偿设置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是本辖区内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企业、单位、工商户 城管:1.对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监督检查;
    2.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3、对户外广告发布情况的检查;
    4、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2025.09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1次 县城管局 是,城管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7 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检查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设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市管理部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以及跨区域的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
    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具体管理内容、执法事项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街道(乡镇)派驻执法机构或者执法人员。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 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检查。 2025.10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1次 县城管局
    8 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以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派驻监督员。
    《关于调整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二、关于职责调整(三)负责中心城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审批监管工作。
    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 1.对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
    2.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2025.06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1次 县城管局
    9 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据人民政府的授权(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第三项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责任:(一)科学合理地制定企业年度生产、供应计划;(二)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安全生产;(三)履行经营协议,为社会提供足量的、符合标准的产品和服务;(四)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五)按规定的时间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主管部门备案;(六)加强对生产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确保设施完好;(七)协议约定的其他责任。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 1.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
    2.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企业的产品的检查;
    3.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企业的服务的检查。
    2025.06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1次 县城管局
    10 对城市道路临时挖掘情况的检查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三条 城市综合管理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事项管理,以及综合执法。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严禁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申请临时挖掘城市道路的企业 1.依附于城市管道、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是否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按图施工以及后期恢复原状;
    2.
    是否超过审批期限、扩大审批范围进行施工;
    3.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是否安全文明施工。
    2025.09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1次 县城管局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
    原则上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第四栏中“具体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检查对象具体范围;“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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